請問身心障礙證明換發程序

看板Disabled作者時間10月前 (2023/06/08 22:12),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3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我本身有身心障礙證明,證上有標註重新鑑定日期是今年10月31日,我今天下午打電話去區 公所社會科問換發流程,社會科的人跟我說到期前三個月要去公所申請鑑定書,然後回診的 時候(台大)把鑑定書拿給我的主治醫師,要師會安排重新鑑定,可是我上網查過到期前區 公所會在我身心障礙證明到期前一個月左右會寄通知書,到時後回診的時候把拿通知書拿給 醫生才可以重新判定,搞得我好亂,第一次換發不太清楚,請有身心障礙換發經驗的前輩幫 忙解釋一下,小弟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4.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abled/M.1686233579.A.153.html

06/08 22:54, 10月前 , 1F
一律都要至公所拿鑑定申請書,公所寄發的公文只是通
06/08 22:54, 1F

06/08 22:54, 10月前 , 2F
知你可以去拿鑑定申請書而已。
06/08 22:54, 2F

06/08 23:48, 10月前 , 3F
拿鑑定書->給醫生寫->然後交給鑑定師約時間鑑定->如通
06/08 23:48, 3F

06/08 23:48, 10月前 , 4F
過通知領證
06/08 23:48, 4F

06/10 16:41, 10月前 , 5F
謝謝樓上版友的解答
06/10 16:41, 5F
文章代碼(AID): #1aWU7h5J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