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傳直銷詐騙的陰謀論。

看板DirectSales作者 (皮皮快跑)時間12年前 (2012/03/10 19:43),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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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說好的我要專文來寫一篇,最近一直構思怎麼樣來完成這篇文章。 他算不上是鉅作,可能一些人看到會恨的牙癢癢的。 可能有人覺得這文章就是個眼中釘。 但……如果你所加入的直銷公司具備了這樣的特質。 你……準備思考有沒有退路吧。 我這輩子接觸過的直銷中,較不具名氣的詐騙案是1999年的偽稱太平洋微爾公司的網路 電子商務詐騙事件。 而另一個比較有名的,就是恩蜜緹(親旺超商)。 先就第一個案例來做說明: 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過,直銷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商品。 先有了商品而來才有所謂的制度。 當年那個事件只是說還好我小損失4000元買個經驗。 當年該事件主導的人的的確確是有商品,就是一個不大的網路空間,以及不大的電子郵 件空間。 當我有能力自建伺服器時,我才知道那樣的騙局就只要有一點點的技術能力就辦得到了。 事實上那個產品其實不值得那樣的價格。但是當年電子商務算是剛起步。 網際網路還處於撥接的時代。人們對未來的東西就有有一些憧景的心態。 但這正是讓參與所謂的直銷人無法認清事實的。 因為新奇的東西,加上對於有沒聽過可能似是而非的態度,所以人會開始理盲。 會一股惱的認為說這東西值得投資下去做。 而當時那個直銷也就只是拉人買網址做下線。 雖然上線一直說什麼高雄有人已經賺多少怎麼巴啦巴啦的。 重點是,當時各區還有所謂的組長,還說什麼已經有三區要開第四區了。 所以我就說我要當第四區的組長,然後講述公司的東西還得幫其他三區的組長帶人。 重點是什麼?重點是我的網路功能一直沒開通直到我到總公司去親自問。 才開通了我的帳號。 然而,那個騙局真正的作法來說,其實根本沒有所謂太平洋微爾科技公司。 而且那只是某個不肖人士配合幾位核心人士和工程師在搞的鬼。 當時我忘記我是為了什麼事跑去所謂的總公司吵的隔幾天,還接到那個主管喝醉打電話 來恐嚇我。我當時就回他有種你今天來鬧,明天你就有種不要不承認。 結果好像沒幾天他就被公司解僱了。 那件事過後,我心中就有了一個答案。 任何號稱新穎或是打著電子商務名號的直銷都不是正確的直銷。 很多可能就是利用了人們的無知而吸引人來投資。 雖然這事件中是有產品(當然也在該直銷計劃倒掉後被終止) 但是這也是為什麼如今電信直銷和網路電子商務直銷會被我打臉的原因。 因為我認清的事情是:產品「不可以」是一項「服務」。 他得實際存在,看得到、摸得到、用得到。而且是需要他才付費,不需要他就可以不付。 這個案子影響不大,受害者也有限,損失最多也只是4000元。 提出他只是說明我對打著新科技、新資訊、新方法或是一切很「新」的手法的直銷是完全 不信任的。尤其電子商務可以說是完全不存在,而那些打著手機門號、打著網路廣告這類 手法的,自然完全不值得大家下去做。因為服務可以起始自然也可以隨時中斷。 但你失去的金錢是不會回來的。 第二個案例:恩蜜緹親旺超商 其實是在我曾經加入賀寶芙之後,因為自己不定性而被拉走了。 之所以提這一間,是因為他後來的手法才是真正要大家重視的關鍵。 但這加入過程之類的我就不提了。 他有商品,理念其實不錯。 可惜的是經營手法和方式都是老傳銷的觀念在其中甚深。 要說他是老鼠會的話,以剛開始的理念來說,還好。 但是最後的策略卻完全是老鼠會吸金模式了。 這個案例中,他一開始的加入條件很明確就是買個一定價值的產品來取得經營權。 只是他加入條件中也有分一口、三口和七口的經營方式。(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其實我覺得那就是一個問題,如果你所參加的直銷是有這種方式的建議早點離開。 我希望大家明白,一間直銷就是取得「一個」經營權。 如果要取得「第二個」經營權,那個必定會是你的親人。 而絕對不要「一個人」取得多個經營權。 多經營權表示一開始付出的金額就很多。 萬一發生什麼事虧損很大的也會是你。 基本上搞多經營權是一種標準的吸金手法。 因為他們會告訴你多經營權就可以多回收倍數的資金。 但是就會希望你一樣去找同等要加入多經營權的對象。 你認為你賺很多,但你要想想那是因為你找來的目標對象目的也是多經營權。 你會覺得你賺得多也只是他們回饋的多而已。 羊毛是出在羊身上的。你取得那麼多經營權但下線又不會多那麼多的情形下。 公司不是虧到翻掉了嗎? 其實那件事我是害到一個女生花了近20萬元。 我當初其實是要他評估不要下手,但既然她自己決定要下那麼重的本我實在也無力 阻止。事件發生後我和她其實還常常見得到面,她也沒怪我什麼就是了。 也幸好他父親是個牙醫,家境算不錯沒有因為這筆錢不能吃飯,不然我的良心會更加 的不安。 接下來,我想這公司的財務應該是有狀況了吧。 他們開始改變了遊戲規則,表面上就說公司願意付出更多的利潤給會員。 甚至將名稱從恩蜜緹改成昂天集團。 還印製精美的dm。 當然也就有更多不知道的人被騙了。 最後之所以我會離開是因為我投資了個性化商品的機器。 自己開工作室印製產品。(無奈後來大家都削價競爭加上我的地理環境不好,送貨搬 運都很麻煩,所以現在都只接朋友的單加減賺。) 是在我轉做個性商品後幾個月才發現親旺倒掉了。 但是在他們倒掉之前,不斷的改制度,又推出新的方案做號召。 這邊就是我必須提醒而且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情: 「直銷制度的改革,起碼得經歷數年以上的運作,在公司權人召開會議並在專家及精 算師、會計師、律師(法律顧問)的背書之下,始可進行制度的變更。 但是一些炒短線的直銷公司,我們就會看到他的制度不斷的改變。 事實上,那只是不斷的吸金。我們都短視了近利,卻看不到龐大的虧損。 這二個案例,一個我們看到了利用新穎的商品來打名號。 一個我們看到了透過短期改制度來達到吸金手段。 唯一看得到的是,至少要說損失,我們還有產品可以拿到手。 就說那個女孩子雖然花了20萬,但她也至少是拿回等值的產品。 可是對於要花錢卻還讓你看不到產品的東西呢? 這次德力邦克的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了。 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能相信把錢丟進去,自己看不到,用不到的東西。 會在別人的國家讓別人看得到或用得到? 就算產品真的出現在那個國家,你如何能證明那個產品是你投資的? 這是人對投資金錢的一種盲從。 因為無謂的相信和信賴,往往就是害到自己的最大元兇。 更重要的事實是,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去調查公司的資料及背景。 只願意相信該公司攤在你面前的資料。 更慘的是,這是一個手段,你上當了。 但是你學到教訓,別人也聽過你的故事了。 但他還是會上當。 就跟檢察官凍結你帳戶的手法一樣是老梗。 但還是有人會繼續上當。 歸納上述長篇大論後,這邊就是要做最後一個總結了。 「什麼樣的直銷公司不能加入?或最好快點退出?」 1.打著新穎手法或電子商務,並沒有實際商品的直銷。 2.以『服務』為號召,強調購買服務的直銷。(如電信門號) 3.以擴大公司為由,改變公司的名稱。 4.強調更改的制度會更有利於直銷商,而制度短期內一直在改變。 5.原本只提供一口的經營權突然有多口經營權可加入。 6.產品本身的價格波動混亂,無法長期唯持在一個定額。 7.大量上線出走又另外新成立的直銷公司。(遲早會因為其他因素再度出走) 8.以任何投資為名,卻沒有實際商品(或商品不在國內之類)的(非直銷)公司。 只要你參加的所謂直銷公司有上述任何一點。 基本上除了小心再小心,最好是別加入的好。 另外我希望再次強調一次。 德力邦克「根本不是直銷公司」。 他就是個「投資公司」而已。 我不論他違法不違法的問題。 我只是要說~~~~~~~~~~~~~~~~~~~~ 這間公司的廣告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這個版。 卻還有人硬要說他是直銷(攤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49.49 ※ 編輯: tkdmaf 來自: 111.243.149.49 (03/10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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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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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T大....德公司有多層次傳銷手法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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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是多層次傳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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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最近有兩家公司,打著投資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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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這種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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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傳銷公司而不是直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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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好奇的 為何1.3.7個經營權這樣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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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的選擇感覺也要自己評估是否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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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看幾家大美商吧!都是只有一個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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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號稱多口經營的幾乎就一個一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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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就是在吸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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