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傳銷以推廣銷售為主 違者要罰

看板DirectSales作者 (█毒菇█求敗█)時間13年前 (2011/06/09 18:28), 編輯推噓11(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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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y9yjNm ] 作者: f14mp5 (居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傳銷以推廣銷售為主 違者要罰 時間: Thu Jun 9 18:23:38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9/5/2t0oa.html 《傳銷以推廣銷售為主 違者要罰》 更新日期:2011/06/09 15:36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9日電)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明訂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的收入來 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違反上述規定,處負責人或實際行為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 以下罰金。 由於部分不肖業者,利用變質的多層次傳銷橫行詐騙,造成嚴重社會問題,行政院會上午 通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未來多層次傳銷事業在傳銷商參加傳銷計畫或組織前,應告 知傳銷事業的資本額、營業額、營運計畫、傳銷制度,以及相關權利義務等,不得隱瞞或 虛偽不實。 草案明訂,多層次傳銷事業應針對欺罔或引人錯誤的方式推廣、行銷,假借多層次傳銷事 業向他人募資,或以違背公共秩序方式進行傳銷等活動,訂出有效制止的方法。 草案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傳銷商以廣告或其他方式招募傳銷商時,應表明是從事多層 次傳銷行為,且不得以招募員工或假借其他名義的方式進行;若以案例方式進行推廣時, 應就事實進行示範,不得虛偽不實。 草案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招募無行為能力人擔任傳銷商;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以訓 練、講義、聯誼、晉階等名義,要求傳銷商繳納與成本不相當的費用,或是繳納不當的保 證金或違約金。 草案規定,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30天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多層次傳銷事業在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30天內,接受傳銷商退貨的申請,並以傳銷商原 購價格90%買回傳銷商所持有的商品。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期待這草案能儘早通過~~ 因為除台灣作家九把刀,也有不少人受害,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員工得忙著處理糾紛=.=" (聽說打上「九把刀」這三個字,九把刀會注意到此新聞...) 但在此草案通過前,如有傳銷業者邀請加入,可多注意幾件事: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8/24/%e8%aa%aa%e5%9c%96233- 《看清楚是報備》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7/03/30/%e5%bb%a3%e5%91%8a%e6%96%87%e6%a1%88- 《簽約時的貼心提醒》 不然如加入不良傳銷業者,就會想唱這首歌: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7/10/24/%e6%94%b9%e7%b7%a8%e6%ad%8c%e8%a9%9e021- 《改編歌詞--棋子》(改編彭羚所唱《囚鳥》) 當然除整頓傳銷業者,為何很多人想加入傳銷也是好問題 台大社會學研究所畢業、曾從事出版業,現為作家的王乾任先生曾對相關事件發表作品: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295782567 《問題不在休學賣青菜,而是沒腦袋》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295975575 《台師大休學人數為何如此之高?也及○○事件的幾點啟示》 ---------------------------- http://f14mp5.wordpress.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歡迎常來看看^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31.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6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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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聘階"的玩法也要罰一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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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這樣就要去找之前傳播學院的學長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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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的主軸應該是在省去廣告、通路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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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較優惠的價格去賣給消費者,重點並不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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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線制度所衝出來的錢~ 然而台灣的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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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是放在上下線的經營上,且比一般市面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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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類型商品貴~ 完全是背離直銷的本質,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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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把台灣的直銷與老鼠會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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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手,很正確的觀點,與我的作法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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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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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一開始加入的"自用備套"..不知算不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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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NPx會告訴你找合作夥伴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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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網路才會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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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直銷商品稍貴是有它的道理耶 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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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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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產品太貴,不是人人買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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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廢話..誰介紹他人加入時不是叫他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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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叫人加入就是銷售商品.. 有講等於沒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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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偉x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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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塑化劑的都不會貴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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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笑鱉沒尾,不是東西好才貴,那只是拿來做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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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老鼠會的資金~ 不賣貴,看你上下線怎麼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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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邏輯,沒塑化劑的為表示自己品質好,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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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早餐店一份蛋餅賣你一百塊(只因沒有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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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我看你也是吃得很開心,還稱讚老闆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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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人。 東西貴要貴的有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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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貴要貴的有他的價值--自己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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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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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ddss大的說法,東西應該賣成本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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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有任何利潤可言,我不懂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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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部分是用於會員的獎金發放,這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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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阿,再說非直銷的產品就一定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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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很偏頗吧,重點是花這錢,消費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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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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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早餐店的例子也是合理的..哪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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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難道勉前你就願意吃整桶塑化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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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傳銷例如鴻x應該就不能繼續發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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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產品應該免費才不會被罵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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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成本5倍價尚在我可接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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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的東西我都不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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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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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yA1bjb (DirectSa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