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正統直銷公司與老鼠會的差異性

看板DirectSales作者 (繪徒)時間15年前 (2009/06/08 09:47), 編輯推噓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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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在版上發直銷的文章了 最近剛好有朋友問起直銷與老鼠會的差異性 想利用這個機會,用比較白話非術語的方式 為大家說明一下正統直銷公司與老鼠會有何差異 首先,在台灣地區的話,我們可以先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網站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index.aspx 在網頁的左側裡可以看到[多層次傳銷],點進去後有選項 可以下載目前台灣地區的傳銷公司報備名單 所謂的報備,就是傳直銷公司在成立之時,必須向行政院做的一個通報動作 包括公司資產,營運地點,電話,還有販賣的產品...等等 如果各位接觸到了一家從未聽過的傳銷公司,可以先來查詢這個名單 但切記兩點 1.即使有向行政院報備,並不代表就是正統直銷公司,依然有可能是老鼠會的化身 2.如果連最基本的報備的動作都沒有,就肯定是地下化的老鼠會公司 所以,查詢名單只是第一道最簡單的過濾動作 如果想更深入的瞭解,還是必須要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和法律行為去解讀 一,從產品的角度來看 直銷公司講求的實質的產品在市面上流通,大多可以做退換貨的動作 老鼠會則類似以錢滾錢的方式,購買虛擬或者長期買斷的商品,甚至產品不符合市價 在直銷公司,大家比較常見的就是營養補充品,化妝品或者飲料,生活用品..等等一類的 這類的產品大多屬於實質商品,有所謂的折損率,用久了會舊,或消耗..等等 在老鼠會,雖然也有一些是實質商品,但為數並不多 最終的目地,在於建立一條金錢的流向,商品只不過是老鼠會的晃子 比如一罐上千塊的洗碗精,一台數十萬的個人電腦..等等 價格明顯與市價差異過大,這種的都有涉法之嫌 或者,用比較不容易眼見為憑的方式來做為吸引會員入會的方式 比如類似心靈課程,要價數十萬,加入的會員可以擁有推薦他人加入的權利.. 這種課程很容易有退貨的糾紛 或者買斷的契約,像類似之前新聞爆出的森青利通,要求會員先預繳數十萬 每一個月會寄宅配疏菜到家的方式.. 但事實上,這種交易模式非常的沒有保障 首先是物價明顯與市價不符 再來是公司一但倒閉,那先預繳的錢等於都是白繳的.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損失 甚至還有所謂的物流通路 就是先預繳一大筆的現金,將來到一些連鎖超市可以享有幾折的優惠 或者會每個月配送基本的生活物資到家裡..等模式 其他如預購電子帳號,電子網站,或者手機門號等等的..... 都是類似遊走在這模糊的界線中間,通常我也不建議直銷新人選擇類似的公司 二,從收入的角度來看(法律層面) 直銷公司,通常並不會收取高額的入會費 反之,在老鼠會,進入就通常須要一筆高額的入會金 或者要求入會同時,一定必須強制購買多少產品等等... 在台灣地區 絕大多數的入會費大多在一千塊左右,甚至還有一百塊,或者六十塊的入會費 聽過最貴入會費,也大約只在三千多塊錢左右 這樣的金額並不算高,同時,這些新下線的入會費並不會成為上線的收入來源 在這裡,我要先為大家解釋一條很重要的法律條款 公平交易法第23條所提到 [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 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 這一個觀念非常的重要 以白話的方式來說,在直銷公司,收入的來源是取自產品的流通,售出,推廣業務..等行為 或者組織獎金等輔助模式 但在老鼠會裡,收入的來源則普遍是 "介紹他人加入" 也因此,在公交法裡,有特別強調,若以介紹他人加入為主要收入,乃不得為之 那,為什麼老鼠會在介紹別人加入時就有收入呢? 1.入會費乃主要收入來源 2.即便入會費不高,但因為強制新人必須購買產品,再加上這些產品多半不符合市價 所以新人入會的同時就有收入產生 所以,在正統的直銷公司裡,並不會強制會員必須購買產品 但,我們仍然可以在新聞還有生活周遭,聽到有人加入正派直銷卻還是買了許多產品的情況 事實上,這也是法律上的規範 公平交易法第8條所提到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謂就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參加人給付一定代價, 以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並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 其他經濟利益者而言。 前項所稱給付一定代價,謂給付金錢、購買商品、提供勞務或負擔債務。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事業,係指就多層次傳銷訂定營運計畫或組織, 統籌規劃傳銷行為之事業。 外國事業之參加人或第三人,引進該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者,視 為前項之多層次傳銷事業。 本法所稱參加人如下: 一、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計畫或組織,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並得介 紹他人參加者。 二、與多層次傳銷事業約定,於累積支付一定代價後,始取得推廣、銷售 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者。] 也因此,在台灣進行傳直銷事業的行為 在法律的規範下,為了取得佣金,獎金等經濟利益 參加者必須在這 "給付金錢,購買商品,提供勞務或負擔債務" 這四者之間擇一 而直銷公司請會員以購買商品的模式來取得經營權,也是在法律的規範之內 因為這一個選項是四者間比較沒有爭議性,也較符合台灣民情,同時具有退換貨的權力 也不會因為高額的負債而壓垮參加者 但,直銷公司不能強制會員必須購買商品,老鼠會則普遍要求會員要強制購買 當然,在直銷公司裡,會員若不夠買足夠的商品(或批發貨) 通常不能晉升階級或者取得經營權 (就是我上面po的公交法條文所提到,累積支付一定代價後,始取得推廣....之權利者) 也因此,購買商品必須是出自於自主意願,而不能是公司強迫 否則就有違法之嫌 即便是正統的直銷公司 通常新人一加入,上線就會交待要先購買哪些商品來取得經營權 這時新人有絕對的權力選擇要或不要,若然盲從,通常就是負債的開始 因為不少上線為了賺錢,而不去評估下線的經濟狀況,這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 在制度面上也許並無犯意 但新人在加入之前,沒有作足功課就容易被誤導,這是常見的情況 其他還有一些細節的部份,根據各公司的制度和狀況不同 我就不多提了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度有約五百萬到六百萬人次接觸或購買過傳直銷的商品 這種商業行為在台灣已經成為一股既定的商機 也許各位網友不喜歡或者討厭傳直銷業 但,或多或少,各位的身邊一定有人會碰到類似的事情 若然將來還有機會遇到傳直銷業,有充足的資訊,將有助於各位去下判別 甚至可以去幫助朋友,遠離不肖的業者 如果有類似的問題或討論,也歡迎各位交流心得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42.61 ※ 編輯: sukishiori 來自: 124.11.242.61 (06/08 09:53)

06/08 11:46, , 1F
寫的不錯,也寫的中肯。
06/08 11:4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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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失蹤又復出推一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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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為何失蹤?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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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4:00, , 4F
約會約過頭,所以不理網友 XDDDDD
06/08 14:00, 4F

06/08 14:10, , 5F
難道是被約去OPP??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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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5:26, , 6F
說不定只是潛水
06/08 15:26, 6F

06/14 13:17, , 7F
還不錯,借我參考
06/14 13:17, 7F

06/17 20:33, , 8F
06/17 20:3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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