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交易] 請教合法節稅問題
共 13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如果國稅局人員用 "境外勞務" 來解釋,. 那等於是挖了一個很大的洞給你跳,. 就現行規定,. 你(買方)向國外公司採購勞務,買方要繳納5%的稅,. 注意,是買方哦 !!!. 例如,你向國外公司買虛擬寶物、勞務、App、軟體.... 單筆超過3000元要繳5%的稅. 國稅局的解釋非常清楚,. htt
(還有663個字)
內容預覽:
補充下電話請教國稅局的結果(請注意這非中央主管機關的統一、最終見解). 1. 「境外」買賣虛擬貨幣:販賣虛擬貨幣屬於勞務所得,境外(比如拿到國外交易所). 買賣虛擬貨幣的利潤屬於境外勞務所得。目前的法律對於境外勞務所得好像不科稅?. 2. 國外交易所把法幣換虛擬幣,移回國內再換成法幣,假設中間沒有價
(還有829個字)
內容預覽:
個人以為國稅局盯上虛擬貨幣是早晚的,有請教過國稅局,販賣虛擬貨幣理論上是勞務所得,每月超過四萬元必須科徵營業稅,. 即使不到四萬元「原則上」也必須申報個人所得稅一時貿易所得。想請教虛擬貨幣的合法節稅方式。. 個人想到的有:. 1. 在國外交易所交易,賣幣賺錢算做海外所得,每年 100 萬以下不用申報
(還有19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