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了吧

看板Diary作者 (Madao)時間1年前 (2024/08/21 22:28), 1年前編輯推噓4(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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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文一度對是否就緩刑判決上訴猶豫,曾表示「被關的機率幾乎沒有,除非她腦袋撞到 又跑去當立委助理,然後又傻傻把薪水拿來買飲料請大家喝」。 在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就讀時期,列名「臺大十三妹」之一(人稱「公衛文」)。 台大的風雲人物 原本以為可以往上爬 結果 怕爆 不敢再從政了 一輩子就順風順水 當紅人 結果呢 莫名其妙判個貪污 貪多少 466 =.= 然後呢 高虹安誣告判刑10個月!黃揚明:被判到這種地步「這法官很討厭她」 黃揚明表示,他覺得高虹安被判誣告這件案子實在有點誇張,「可能高虹安有得罪台北地 院,有些法官對她有點偏見。」 黃揚明指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實質上並沒有抄襲,因為這篇論文所引用的期刊都是高虹 安本人曾經的作品,博士論文題目是她在期刊文章上的延伸,所以內容有些重複是很正常 的事情,結果居然因為翁達瑞告她誣告而被判10個月。 黃揚明強調,法官說「高虹安明知她的論文是抄襲自期刊,居然還對翁達瑞提告,所以是 誣告。」讓他直呼「這實在是太離譜了」。因為法官把司法上的抄襲與學術上的抄襲定義 混淆不清,如果今天高虹安的論文真的有抄襲問題的話,那應該是由學倫會等學術倫理機 構來判定,結果今天變成司法說高虹安有抄襲就有抄襲,但事實上她的論文與學位都沒被 學校撤銷,代表是沒有問題的。 黃揚明質疑,既然學術上高虹安的論文、學位都沒被撤銷,「那這有什麼好誣告的?」她 的論文是取材自她自己寫過的期刊文章,那這不叫抄襲,叫做取材;且誣告罪要成立就已 經很困難了,還要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光是 誣告罪要判到半年以上 就很少見了 還不能易科罰金的 又更少見了 (看看新聞 誰誣告罪判快一年的啦 今天老娘新文章 有引用老娘以前的文章的東西 學術上明明許可 要不然怎麼做研究 啊~我今天研究電動車 出一篇電動車的研究後 我想再更深入研究 我再做第二篇電動車的文章 裡面一定會有引用我第一篇研究的資料啊 要不然怎麼深入研究 對不對 結果呢 學術界認為OK 法院說抄襲 重判 還不得易科罰金 懂了吧 我說懂了吧 為什麼 高一被判有罪 就馬上退黨了 咦.. 難道她不需要黨的支援嗎? 不是的 如果不退黨 她可能被害得更慘 懂了吧 啊~我跟扁家涼子結得大 還是他們... 從頭到尾以為我只有一個 好像 事情過了就算了 不會有事啦 懂就知道 從頭到尾都不是我找上門 昨天講黑道 今天講白道 不好意思喔 想當第二個高虹安 連法官都想給你好看!? (人家講你抄襲 啊~我引用我之前論文的資料在學術界很正常啊 美國母校也說可以啊 (但是台灣法官說你就是抄襲 重判 不能罰錢了事 懂了吧 還一付那個肥宅很好惹 呃... 這麼天真以為 會放過他們嗎? 我問一下 今天就算阿扁討好我 送我豪宅 有用嗎? 阿中還會有機會嗎? 不可能啊 試問... 一付好像我不介意 有用嗎? 不可能啊 所以我才講 真的 離他們遠一點 白痴啊 死到臨頭的 沒看到 新聞那些人多慘 還一付 嘿嘿 中元節 神明顯靈啦 正常人都是在怕 會不會被我背後的找麻煩 一旦找麻煩 絕對比扁家更慘 (因為阿扁沒惹我 我只是不喜歡他 就這樣子了吶 他媽的 還真的以為我只有一個人 以為我不知道 或是事後裝沒事 一切OK吶 到時候 就一堆人跑到郵局要領信 結果全都是要去派出所領的啦 (咦..我只是罵個人 頂多罰錢啊 怎麼我要去坐牢啊 然後為什麼一堆法院的單子啦 喵=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86.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ary/M.1724250488.A.8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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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29, 1年前 , 2F
去看法官怎麼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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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29, 1年前 , 3F
黃陽明是啥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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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34, 1年前 , 4F
被告雖辯稱其為本案期刊論文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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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34, 1年前 , 5F
作者,係屬「自我抄襲」,而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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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之概念等語。但所謂「自我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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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單純引用「自己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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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引註或有引註,本案期刊論文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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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被告與其他三名作者合著,即難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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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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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本案期刊論文係資策會辦理「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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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部106年度科技專案計畫-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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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前瞻技術研究計畫(1/1)」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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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成果,且享有著作權,自非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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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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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40, 1年前 , 16F
我今天接資策會的案子 幹的是第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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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40, 1年前 , 17F
者的事 做牛做馬 我的博士論文引用
08/21 22:40, 17F

08/21 22:41, 1年前 , 18F
叫做抄襲 違反著作權
08/21 22:41, 18F

08/21 22:45, 1年前 , 19F
誰還敢接案子啊 我接AI的研究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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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46, 1年前 , 20F
隊我最拚 所以掛名第一位 可是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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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47, 1年前 , 21F
能引用 這.. 叫我AI做完 博士論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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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47, 1年前 , 22F
做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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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吧 剛好來個實例 什麼叫就算你排第一名 但是你後面有兩個掛名 所以這不是你的做 要不要每條都解釋一下 一看就知道 每條裡面都有事情 超故意啦 要弄死她啦 不過 不要啦... 在忙 拓圖ING ※ 編輯: Wolfgang9527 (220.143.86.57 臺灣), 08/21/2024 22:59:16 ※ 編輯: Wolfgang9527 (220.143.86.57 臺灣), 08/21/2024 23:04:56

08/21 23:37, 1年前 , 23F
你不要扯抄襲,自己修改再去告別人拿
08/21 23:37, 23F

08/21 23:38, 1年前 , 24F
原稿的說自己沒抄襲,自爆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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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38, 1年前 , 25F
這就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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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42, 1年前 , 26F
SIGH...人家是引用論文 不是自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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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43, 1年前 , 27F
改.. 你都沒看你自己PO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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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44, 1年前 , 28F
一下說不要扯襲 你自己又說 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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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45, 1年前 , 29F
沒抄襲 自爆怪誰呢 這就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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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45, 1年前 , 30F
你鬼打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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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46, 1年前 , 31F
第一次看到自己反駁自己的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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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16, 1年前 , 32F
因為你在扯她有沒有抄襲,跟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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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17, 1年前 , 33F
啊...我什麼時候說跟本案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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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18, 1年前 , 34F
我從頭到尾說她引用的是以她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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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18, 1年前 , 35F
,她拿修改後的論文去告陳時奮拿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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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18, 1年前 , 36F
著作人的論文 法院卻說有兩名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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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19, 1年前 , 37F
所以無法證明她是著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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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0, 1年前 , 38F
稿說汙衊她,不就是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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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0, 1年前 , 39F
你都沒在看我的推文 從頭到尾都在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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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0, 1年前 , 40F
你沒事不要去改不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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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牆 我什麼時候又提了陳時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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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1, 1年前 , 42F
我是在說法官的看法啊,論文本身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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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2, 1年前 , 43F
而且人家是改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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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2, 1年前 , 44F
反而係以110年8月10日增補致謝詞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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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2, 1年前 , 45F
改個謝誌 干論文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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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2, 1年前 , 46F
的又不是重點,重點是拿修改後的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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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3, 1年前 , 47F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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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3, 1年前 , 48F
經本院調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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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3, 1年前 , 49F
比對高虹安上開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
08/22 00:23, 49F

08/22 00:23, 1年前 , 50F
,確有大幅抄襲之事實,
08/22 00:23, 50F

08/22 00:24, 1年前 , 51F
為其所明知,因認其具使陳時奮受刑
08/22 00:24, 51F

08/22 00:24, 1年前 , 52F
事處分之意圖及誣告之直接故意,成
08/22 00:24, 52F

08/22 00:24, 1年前 , 53F
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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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5, 1年前 , 54F
不是因為修改論文 而是認定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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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5, 1年前 , 55F
感覺我真的是白痴啊 我還認真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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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6, 1年前 , 56F
結果人家從頭到尾都是沒看連結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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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26, 1年前 , 57F
內文的...冏
08/22 00:26, 57F

08/22 00:29, 1年前 , 58F

08/22 00:29, 1年前 , 59F
就跟你講抄不抄襲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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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31, 1年前 , 60F
呃...人家改了謝誌 多加感謝資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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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31, 1年前 , 61F
所以認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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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33, 1年前 , 62F
我謝誌加多個感謝資策會 所以想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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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33, 1年前 , 63F
所以幹嘛不用原版?
08/22 00:33, 63F

08/22 00:34, 1年前 , 64F
有什麼意圖?
08/22 00:34, 64F

08/22 00:35, 1年前 , 65F
不就誣告嗎?人家拿原版,你拿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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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36, 1年前 , 66F
加個謝誌跟害人有什麼連結?
08/22 00:36, 66F

08/22 00:37, 1年前 , 67F
益見被告有使自訴人受刑事追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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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0:37, 1年前 , 68F
罰之故意及意圖甚明。 呃!?
08/22 00:37, 68F
懂了吧 所以我才講 正常人都會怕得要命 他們還在活在自己世界 神明顯靈吶 自己主動當生肉還不知道吶 到時候 咦..酒醉推人一把 加嗆個三字經 怎麼變成有殺人意圖 啊~殺人未遂被關了 要被關出來前 又被當成精神病患 強制送醫 改關到精神病院了 清理完柯文哲這邊 接下來呢... 嘖嘖 黑道玩完 換白道玩 啊~被黑道找麻煩了 找白道 怎麼被白道送去法院了 SIGH... ※ 編輯: Wolfgang9527 (220.143.86.57 臺灣), 08/22/2024 01:04:57
文章代碼(AID): #1cnVbuYk (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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