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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Diary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6/10 13:02),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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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板一天可以貼三篇 實在是抒發 不然悶在心裡很沉 但如果有講錯的地方 可以指正好嗎 如果˙˙˙˙他們能看到 而且我都用代稱,例如、老人家、這樣 所以不用刻意敏感 因為都使用代稱,沒有打出名字。 現在,我把心裡的疑問和看法說一下。 【一】我到底屬於哪邊呢?或者,哪邊都不屬於。 台北,是非原生家庭,二次組成的新家庭。 我最早也是住台北,我是土生土長台北人。 羅斯福路、溫州街、古亭國小、龍安國小。 小時候我就是台北人,我是元配留下來的。 那麼,我到底是台北那邊的嗎?並不是我一廂情願的認為我是,他們就會同意我。 20年前,我已被排外,到了外地。算起來有20年再多一些了。 離開這麼久,當初也是配合了他老人家的指令、和他第二任配偶的指令。 若要說歸屬問題,也要他老人家和他第二任配偶認為是,或是他們都認為是,我才算是。 這種事情畢竟我沒辦法一廂情願,不是我自己認為我是哪一邊,我就是。 也要人家主動認為是,我才能算是。所以我20年不知道我是哪邊。 20年來也沒有下達指令給我。最清楚一次指令是106年時,傳統簡訊傳 來「擬將你過繼給三伯」這是20年來收到最清楚的一次指令,但是他不做動作。 如果這是指令,且他也出面辦理,就結了。後面不會有什麼糾結。 單方面一人無法自行辦理。 他應該很清楚這個常識,戶政事務的常識。他卻精密機械發展推動小組。 (他以前的職銜,不是調侃,是他真實的職銜。) 從106~107,我有留下每封來往簡訊。他都不承認,但我習慣留存電郵和簡訊。 我重複性的催促 「過繼一事快點」 「師大路有個不錯的簡餐」 「不是說要過繼嗎?怎麼又縮回去」 「主動提出的也是你,不出來的還是你」 其實我真的有重複性的催促 從最早他105提過,我106、107陸續有在催。 他始終不肯出來。 他每件事都不承認,而且只截取107年10月之後的簡訊。 但是早期的呢?從92、93之後就已經在用EMAIL了, 我都有留著。當時都沒提到過繼。106的過繼事件,他也沒有講。隱匿。 最早他還沒有GMAIL、他用PCHOME和YAHOO,gmail那是將近97之後的事。 我每封都沒刪除。不是針對他,而是我習慣是不刪除任何郵件。 就算是別人的、廣告的,都沒有刪。 意即,106年提出這個指令後,他自己不動。 「他不動,我沒辦法單獨自己異動」已經重複很多次。 他假裝聽不見、他假裝聽不見、他假裝聽不見、他假裝聽不見、他假裝聽不見。 【二】我到底屬於哪邊呢?或者,哪邊都不屬於。 那高雄那邊呢?民國92年12月生母往生。也就是他老人家的元配。 如果你要說高雄生母外公外婆呢?論年紀,那是更早幾年之前就往生。 戶口名簿就有了登載。因此我到底屬於哪邊? 或許老人家他們一直在等,「你怎麼還不去高雄、你怎麼還不去高雄」 很奇怪,往生那年,他老人家也知道。高雄有寄通知「因多重器官衰竭」。 外公外婆則是更早就走了。 台北老人家本來就知道這件事,又不是不知道。早年就知道了。 明知道高雄那邊「早就已經沒有人了」。 那話說回來,我到底是屬於哪一邊?北也不是、南也不是。 可以請他老人家明確、大方嗎?不要這樣到底是在含糊甚麼。 自己生的、自己結的、自己離的、自己再娶,自己本身是maker製造商。 好像跟他無關。 這是麵包自己的事?還是製造商的事?拜託他能不能主持一下、處理一下? 可不可以把人定位清楚,此人到底屬於哪裡屬於誰? 【三】房子 這房子地理位置不屬於台北那邊,也不屬於高雄。 就在這兩地的中間偏北。 97年的時候總價是108萬元整,總價,實價登錄,成交價。 (幾篇所有年份都是民國、不是西元) 老人家登記持有1/2 元配遺子登記持有1/2 有權狀和買賣合約等物為憑。 今年再次實價登錄一看,已經漲到350萬。漲了一倍有餘。 元配的遺子,把這1/2權狀和印鑑交出來,希望他老人家拿去。 以流程來看,老人家若拿去後,與他自己的那1/2就可以結合成一,成為完整的。 大約目前是350萬元。 如此他就可以任意支配,看他是要給他自己的第二任配偶、那邊的孩子,都是可以的。 他元配的遺子不想要。 結果老人家拒絕。 透過 曾先生代為轉達的。 他拒絕了,元配的遺子也不想要。 最近從這些公益機關一直找,看有沒有機關團體願意接收那二分之一。 如果接收了,到時候老人家是不是就會和一個陌生人,一起持有二分之一? 他老人家曾說過,沒人可以單獨異動其中二分之一。 不知道他老人家是真不知,還是假不知。 地政士看過權狀、地籍、地號,可以單獨異動這二分之一。 把權狀拿去房屋仲介找地政士問,又不收費。 他不知道是在拖甚麼。 與其他和陌生人持有那二分之一,不如趕快拿去,不是比較好嗎? 我還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 今年二、三月開始,遺子長男就發了EAMIL給他的委任 曾先生。 曾先生回應是:「對方沒這個意願,今後也不要再來信。」 老人家本身是一個maker製造人,卻變成自己是小男孩。 要說科學邏輯, 結婚,是他。 生者,是他。 離者,是他。 再婚,還是他。 再生,又是他。 麵包是被生的、被製造出來的。 這是甚麼指責嗎?不是,這是科學邏輯。 他是maker製造人。 這個製造商、源頭、maker、source,好像不干他的事。 那個房子我的確不想要。 交出去之後,我自己會有辦法。 我這裡po文,已經顧及隱私,沒有打出誰的名字。都用代稱。 我知道這是公開的板,所以我都用代稱。一般人不知道誰是誰。 他那邊要是把權狀收了回去,對大家都比好。 那房子對我而言,是一種負荷。 民國97年的時候,他傳了EMAIL來,主動提到看房子、一起去找一間房子。 並不是我主動EMAIL去的。當年的EMAIL我都還留著。 最後他南下來找我,真的一起找到了一間老公寓 一起去看、然後談價、然後簽下來, 然後他持有1/2 ,遺子長男也持有1/2 為了那108萬的老公寓,十年了。97年到108年,快11年了。 不知道是在鬥甚麼,他第二任配偶是在鬥甚麼。 聽說他第二任配偶也有出一部份? 但是他老先生當初為了面子,沒有提這件事。 我覺得很辛苦。 多數的事情,只要開口下達指令就可以了,不需要這樣鬥。 就好像,106年他老人家傳了一封訊息「擬將你過繼給三伯」道理一樣。 這很好,這就是一個明確的指令。 例如過繼、脫離,早在二十年前就下達也是可以。不用拖那麼久。 你知道三伯怎麼說的嗎?你知道三伯有無這個意願嗎?如果人家沒有這個意思呢? 你打一通電話去給三伯,看看人家根本是不是沒有這個意思。他如果不願意呢? 「三伯八十大壽,你前往彰化,他會很高興」 「三伯地址是彰化市OOOO街OO號」 搞了半天,你根本沒和三伯打過招呼,他根本不知道過繼的事情。 不知道你是在精密幾點的? 好,如果三伯沒這個意願,就麻煩你再去找一個「願意接收」的人。 只要您能找到,他也願意辦理,那我當然配合,這沒問題。 只要兩造大家都圓滿和諧,怎樣都是可以的。 所以話說回來,這一切必須你們主動進行,而不是我。 二十年來,你們在等甚麼?等人家自己去進行? 以你第二任配偶而言,她也是屬於當事人的「上一代」。 即便不是親生的母親,但在角色上,仍屬於上一代。 這種事,她也有權利主動辦理主動提,這沒問題。 做下一代的的,只需要配合即可。這沒問題。 結果你們在等、等等等,等人家自己去。等了多久?二十餘載? 但我是能配合被動 要有人下達這個指令,或對方先主動去做,我負責配合就好。 如果都沒人要主動去做,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只是配合的第二代,我沒辦法主動或做主。 到底你們才是大人,還是你們是小孩?請問你們幾歲了今年? 我還沒看過說,叫第二代、叫孩子自己主動去辦的。 你們等,我也在等,大家都在等。 「擬將你過繼給三伯」 「他地址彰化市OO街OO巷OO號」 「三伯八十大壽,你帶禮物去,他會高興,順便提過繼一事」 「你和三伯是主角,你來主導,我會配合」 以上這四則是誰傳的?從你0910xxx370中華電信傳來的, 我是0917xxx922我不敢刪除,我一封都不敢刪除。 你把問題丟給人家,然後你會配合?到底你是小孩還是大人? 這樣大家都很累。你扮演小男孩,大家都很累。 你第二任配偶也不主動提。如果你第二任配偶主動提,不需要現在提, 她當年提,元配遺子還小的時候可以先提,其實都是可以談的,都沒問題的。 例如軍校、例如哪裡,或是過繼給誰,都是可以的。國小國中開始提也沒問題。 我覺得這是好事。 這是科學是自然。 既然有了新家庭,就可以先安排元配遺子人家一條路走, 年幼時開始安排可能會好些。 現在都幾歲了?你106年才提這件事。 提了,自己又不動作。你是虛晃一招還是在敷衍你第二任太太? 那時候還小,過繼還有人要。 正常的家庭都是要討一個小孩子來,誰會想討一個大人來? 到了這個年份了才提過繼,誰會好高興的接收一個大人? 你這不是蹉跎人家二十餘載光陰? 我即便奉你和你第二任配偶為父母 但是,你們有把我視如己出嗎?有嗎? 我受的教育,他們幾個,所受一樣嗎? 家庭教育不一樣、他們有同父同母的鼎力支持。 那我呢?所受有相同嗎?你自己再怎麼精密機械,也要面對自己的記憶。 那好,你現在趕快去找一個願意接收的人,我配合。 就是你這樣猶豫不定,蹉跎了二十餘載。 把問題丟給人,然後明知道人家無法單方面自己辦理。 到最後你說 「地址給他一年多了,他都沒去過繼。」 「講講那麼多,都一年了,要過繼,早就可以過繼了。」 「他就是想要那房子,想要爸爸這二分之一。」 你是在敷衍你那邊的家人還是? 一,我沒辦法單獨處理,你去問問戶政事務所。真的沒辦法單獨處理 你把問題拋給人,然後你自己不動。你是在敷衍你太太還是? 二,你有這個打算,你早年就應該先處理,放人家一條路出去發展。 當年兩所學校寄來錄取通知,一個是軍校一個在宜蘭,兩個你都拒簽。 三,你有這個打算,你當年就應該先辦理過繼。說不定三伯那時候會同意。 當事人還是小孩子,比較容易獲得對方的同意。現在大了,你才提過繼。 你不是蹉跎人家二十餘載嗎? 四,一般生長在原生家庭、同父同母,就不需要去外面找老公寓了,isn't? 如果是原生家庭同父同母,正常可以住家裡,或小孩自己出去買,餘力貢獻回家裡。   但這一切得發生在「原生家庭、同父同母的狀態。」 一般人沒有琢磨到,我不住原生家庭,而且也不是同父同母。我母往生很久。 在栽培上或對待上,沒有獲得正常一般家庭的對待。 不能拿我和你家那幾個來比。他們是「原生家庭、同父同母」是正常狀態。 而我童年、和生長過程,所受者不同。看起來我會比較弱勢,學經歷會比較弱。 但是你卻技巧的避開了你離婚、再娶這件事。你聰明的避開了早期的事,十分的技巧 我發現你總是很聰明的把話focus在後面,例如107年發生的簡訊、爭執等。 而整個過程、生長過程、環境、家庭組成、你很技巧,大部分的事你都不提。 are people in the precision machinery industry just like you? 我發現我蠢,我一直奉你們為親生父母。等待指令、等了二十餘載。 小時候惟令是從,你拒簽,我也不敢說什麼。 你最後安排我去平鎮「那間學校」,最終我也是去了。 我留下與你的交談紀錄。這是你安排的。 我眉毛上的疤痕,是國中二年級要升三年級,你拋擲器物造成的。 事後我也使用EMAIL問你這件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那是一時失手」 請問您,上面這句話,出自您的EMAIL信箱,是誰發的?別告訴我,那是不認識的人發的 騙他女兒「那是他自己弄傷的」 如果自己弄傷,為何在EMAIL回覆我「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是一時失手」 我客觀說,不要去對他老人家不公平。 他真的是一時失手。是真的。當年他拋擲器物,就朝我臉上來,但是他當時沒有那個心, 我同意他當時真的沒有那個意圖。但是失手造成,這是客觀敘述。他可以不要這麼粗魯。 不過這個疤到現在還在眉毛上,我也很想把它消掉,一直都消不掉。 民國97年EMAIL提到「我們去找房子,找到之後你不要再提那些往事」。 就是108萬那個公寓的1/2。 106年突然傳個訊息來「擬將你過繼給三伯」然後自己又不動作。 發現你根本是隨便來個一招,把三伯的地址電話丟過來,算是完成了你的任務, 你對你二任他們有個交代。「我地址給他了啊,我106年給他了,他都沒動作。」 你要再裝下去嗎?【單方面無法單獨辦理,請你問問戶政事務所】 我發現,無論我多大一篇文章,你都會刻意催眠、迴避,假裝看不見。 你有誠實的把整個過程告訴曾先生嗎?沒有對吧 我奉你是父母,即便她不是我親生。 但是你也沒因此把我視如己出。雖然我是你本身己出。 有人跟我說,他老人家身不由己,因為他被新家庭給牽絆,他有無奈。 那也不對,這個牽絆的source(根源)還是你。 因為離婚又再婚的是你。不是別人。 離婚如果是無奈,也是有可能。但我見過不少單親家庭,離婚後不再娶,不再嫁。 就這樣單獨的帶著孩子,結果和樂融融,很團結,小孩出去打工也可以。 這種家庭在社會上很多見,新聞打開就有。 很多問題發生在,離婚後,又要再娶新太太。 或者是母親離婚後,又嫁給新的丈夫。 那原先的孩子會很尷尬,一來可能對方是繼母,二來對方可能是繼父。 你當年離婚,可以選擇帶著我們繼續生活,你不一定要再找一個女性。 你再找過,如果你的本意是,「我要找一個女性來照顧這原先的兩個」,立意良好。 但是你和新的,竟然又生了三胎。這個你怎麼解釋? 這樣一來你就有五胎,然後元配遺留的那一胎,怎麼辦?你說說怎麼辦? 戶口名簿上就登載了你有五胎了。這話你要怎麼講? 你如果展現出無奈,「離婚是我的痛,我也不願意離婚」。 那可以,可以理解。大家可以互相心理支持,如同電視打開一樣,單親家庭,很團結的。 戶口名簿打開,你離婚之時,我只有四歲,還在讀中班。 牙牙學語的,還不懂你們在做些什麼。監護權歸了你,我也不清楚過程。 我只知道怎麼有一個人不見了。當時我還是中班、幼稚園中班。 但是幼稚園是斷斷續續的,一學期去沒有幾天。 當年你們吵架丟東西、早上校車來了又走,也沒搭上。其實說是幼稚園,也是斷斷續續的 。 那麼,再婚難道也是你的痛?再婚也是你的無奈?再婚之後生了三胎,還是你的無奈? 又三胎是你被迫還是你無奈?那三胎是出自你的慾。生孩子是你被迫嗎? 如果要看戶口名簿,那三胎是你和第二任所產,不是外面來的,這是你生的。 離婚是你的無奈,也許,你也需要心理支持。 再婚呢?還是無奈。也是,或許你想一個女性來照顧家裡。 最後出現的三胎呢?是你的慾,還是你的無奈? 如果這三胎是外來的,那當然是你的無奈。 可惜,打開戶口名簿,那三胎還是你生的。 所以你一共生了五胎。 我不清楚這是你的無奈還是你的慾? 我們一般雄性激素不會這麼茂盛。 古代農業社會生五胎很常見,現今這個時代,我比較少看到同一個人生五胎的現象。 你到底是說這是無奈還是你的慾? 然後你被新家庭所牽絆,那你早年是不是應該先趕快把元配的遺子安排出去? 結果你拒簽、拒簽。兩所學校都被你拒簽。 你總是把「離婚是痛、是無奈」來這樣說,其實我同意。 我也會看,那有可能真的是你的痛和你的無奈,那很可能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當年拒簽到底是無奈、甚麼奇特的想法或是? 你能不能找個機會說說? 事後你又生了三胎,然後你抱怨,你壓力大。 問題是,三胎的根源在你,是你授孕行為,來自於你。 你總是很聰明很技巧的,好像這五胎是從別的地方跑來的。 發現不是,原來五胎都是你生的。 root、 source ,這是國中生的單字,意思係指根源、源頭。 你是五胎的根源和源頭,可是你卻很技巧的,好像你不是根源和源頭。 但是這五胎不是外面跑來找你的,追根究柢,是你make製造。 你製造五胎,然後去責怪元配的那一胎。 到底被生的人是做錯甚麼?被生下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錯了甚麼。 但是往往你用聰明的文字或說話技巧,好似不干你的事。 那想請問,這五人是誰生的? 你的私慾,大於你的責任。 你原本已經先有兩個了。 有時候我們打開電視新聞,看到單親家庭。 單親父親帶著兒女,然後團結一起。 或者單親母親帶著兒女,團結一起。 但是你選擇了再婚、再娶,然後再生三個。 到底後面的這段,是你無奈還是? 弄到後面,好似元配的遺子是外來的,是哪裡跑來的奇怪的。 論時序來看,元配的遺子是先存在的。 不論你看了是否生氣,但是以事實論 科學、客觀、邏輯、前後時序。 science, objectivity, logic, timing arrangement 源頭、根源、製造者 source, root, maker 既然如此,你是一個根源、源頭、製造人,那你是不是應該主持、維持、安排。 不論是你106年提到的「過繼給三伯」,你有沒有發現你從來不聞不問。 小的時候你也沒動作、現在丟一個指令來,然後自己又不動。 你彷彿從一個大人,變成一個「不干我的事,我是小孩子」的角色。 那你是聰明、精密還是? 你第二任配偶,你有去安撫好了嗎? 你現在把整件事弄清楚了嗎? 不,我不認為你清楚。 永遠會focus在某一個點,比較後面的點。 通常會集中在民國97年那房子以後。 他是很技巧的,避開前面的全部。 把點集中在後面,例如「97年我幫他找到一間公寓」 所以你覺得這個就是全部?那我可以不要嗎? 他會把focal point集中在一處或幾個點。 其餘的他會很技巧的帶過去忽略或不回答。 向來如此。多年來都是這樣,很習慣。 對自己的女兒、第二任配偶、和孩子們,都沒說過實話。 一個老人家,誠實,好似很困難。 頻繁搬遷、拒簽、失手拋擲、各式各樣,總是要誠實一次。 每次技巧帶過「那老掉牙、老生常談」 對,不管是老掉牙、新掉牙,所列舉之事,是否為真?只要你回答一下就好。 不要顧左右言他,甚麼老掉牙新掉牙這樣技巧帶過去。 好,我再重複一次,就算是老掉牙好了,那麼,這個老掉牙,是真實,還是不真實? 您老人家拿出尊嚴、拿出勇氣,誠實的回答一次。 是,就誠實的說,是! 不是,也請您大聲的說,不是! 您連這個都不敢回答?每次問他,總是顧左右言他。 「老掉牙」。您有勇氣和尊嚴嗎? 姑且不論新掉牙、中掉牙、老掉牙,所列舉之事,是否為真? 請您拿出一個人類的勇氣和尊嚴,回答一次。 這些年來,往事重提,使用EMAIL或電郵。 每次問他事情,他都有承認。例如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是一時失手」 「那個學校不好,爸爸是評鑑委員」 「誰會把自己的小孩送去讀軍校?又不是供不起上學」 諸如此類,並不是故意想要引他回答。 而是我多年來常常會重複的問他這些問題,而他的回答,我都不敢刪除。 老掉牙?對,沒錯,是老掉牙。只問您一聲,這老掉牙是真實還是不真實? 拿出做人的尊嚴和勇氣,回答一次好嗎? ※ 編輯: XP1 (36.228.99.124 臺灣), 06/10/2019 19: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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