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根本辦不到的事情,丟給人家。已刪文

看板Diary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6/10 08:10),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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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用代稱,不打名字。 老人家如果離異了,又再婚,之後又生了幾位,那麼就是「二次新組成的家庭」。 這是一個客觀的科學邏輯,不是貶意。 原生家庭屬於,老人家原先和元配結婚時,所生,當時有組一個家庭,是「原生家庭」。 離異之後再婚,再生,這是「二次組成的新家庭」。 因此不是當事人的堅持,也不是對他老人家的貶意,這是具體客觀的陳述一個科學邏輯 和名詞。 那麼,元配留下來的男丁,登記在父系(監護人)戶口名簿上, 上面還登載「長男」二字。 如果有意要讓這元配的男丁脫離,也是正常的。這不需要避諱、這是正常現象。 可以明說,也可以早說。 假使說對方還小的時候,或是國三那一年,就可以辦理了。 國三當年還小,要去宜蘭、要去讀預校,就可以先放他出去。 然而錄取通知寄來,「也不簽字」。事後騙人說「都是他自己選的」。 未成年人的錄取通知來了,監護人若不簽字,哪裡都去不成。這是常識。 根本不是「他自己選的」。騙人也騙了二十多年了。 當年不簽字,然後介紹他去平鎮中壢,「楊小姐在那裏,會照顧你」 這是誰的介紹和提議的?是他老人家。 「他沒學校念!」 「都他自己選的!」 繼續騙。 好,分開兩地也有二十載。 到了106年,主動傳了一則簡訊,「擬將你過繼給三伯」。傳統簡訊、不是LINE。 老人家中華電信0910 長男的遠傳電信0917 長男不敢刪除。留存。 長男訊中提及,如果有此意願,早年就應該進行。無謂去蹉跎人家二十多年光陰。 當年應該先放他出去、或者當年可以直接辦理過繼。 當年錄取通知寄來,就應該先放出去。無謂這樣蹉跎二十餘載。 這些簡訊呢?你老人家藏起來了是吧?但是長男沒有刪除。 而你呢,到了106年,突然下達這個指令。你有想到,對方(三伯)會同意嗎? 都這個歲數了才下達這個指令,人家會同意嗎?把一個長大的大人塞給別人, 人家會同意嗎?是不是也得老人家自己先跟三伯交涉?是。 主導人應該是老人家才對。結果把地址電話,用傳統簡訊丟給了元配的孩子。 「你去彰化找三伯」 三伯同意與否,姑且不論,當事人有辦法單獨自己一個人辦成功嗎? 所以您老人家是精密還是故意? 把問題丟給下一代去處理。 您老人家在這個事件上,是「父親」的角色,而對方是「孩子」。 對方不是誤以為自己是小孩,而係指在這層在稱謂的關係上。 結果顛倒了,父親以為自己是小孩,父親以為小孩才是父親。 那小孩不就成了爺爺?小孩變成爸爸的爸爸?這不是玩笑話,如果按照他老人家的邏輯。 所以您老人家是小男孩是嗎? 做父親的自己不願意出面辦理,把地址電話丟給小孩。這算甚麼? 106年發的簡訊,然後你在等、你第二任配偶也在等、然後你元配的小孩也在等, 大家都在等。 到了107年,雙方都耐不住了,開始發作了。 如果有此意願,不應該這樣大家蹉跎、誤會、互等,等了二十餘載。 你這算甚麼?蹉跎人家二十餘載,然後才下達這個指令。 下達了,用你傳統簡訊下達的。好在這方都沒刪除,留存。 然後你自己不願意動作。 不論是要脫離、過繼、這些都要幾方幾造的配合才有辦法。 這是常識,你一個老人家,難道不知道常識? 明明知道,還假裝。想丟給人家。 「為甚麼還不去?」 「地址都給你了,去年就給你了,一年多了還不去」 「要是想去,早就可以去了,在這裡滾一些陳年的屁事」 這三則簡訊是誰107年傳來的? 一樣從中華電信0910傳到遠傳電信0917 請問是誰?是您老人家的手機門號。 這106年的這段,被您隱匿了。 您一直講房子、房子、房子,故意把兩者混在一起講。 那房子的爭論,到了107年中旬之後才開始爭論的。 而在那時間之前,都在圍繞「過繼彰化的三伯」這件事。 三伯那件事,被你巧妙的隱匿了。 不知道是您精密機械發展推動小組的聰明,還是。 「你看,他自己不要去。」 「扯那麼多」 哦,我沒有不想要去。我是在等你。 你不動作,別人辦不成功。 你不動作,別人也沒辦法從你體系中的「長男」脫離出去。 你去戶政事務所問問看就知道。 你等,大家等,等了多少年。你為何不能像一個男人,大大方方的, 從以前就開始進行呢? 自己很想,然後自己又不敢。 大方一點可以嗎?你以為你是小男孩嗎? 而你二任配偶,也誤會,「他怎麼還不動」,要等到幾時? 蹉跎大家二十餘載。 這根本不由孩子一方自己可以任意處理。 你好像沒有誠實的告知你第二任配偶 「他單方面自己根本辦不成」 「還是需要我也配合一起辦,才能辦成」 「三伯那邊也需要配合,才能辦成」 諸如此類,你好似也沒說清楚。 一般人以為,脫離脫離,任何一方自己可以單方面脫離。結果才發現不可以。 戶政事務所就可以問,你不問,你google很難嗎?這麼大一個人,還假裝不知道嗎? 國三那年,孩子做了幾個決定。 一個去宜蘭,有一個學校可以讀。錄取通知也寄來家裡了。 一個去預校,當一個軍校生也不錯。不用學費,有學生俸、一樣是學校有學歷。 當個軍官有什麼不好?你只需要拿起原子筆,簽字蓋章,就可以了。 不知道你到底是怎樣? 放,也不放人。 過,也不過繼。 到了人家這個歲數,106年突然傳簡訊來提過繼,然後還隱匿, 106年這段大量的簡訊還隱匿起來了。 107年兩邊才開始發作的。 源頭在誰?我請問。 老人家共有兩任配偶,共生五胎子女。 源頭在老人家,他結、他生、他離、他又結、他又生。 他一直認為他自己是小男生。 這科學邏輯很清楚,他是maker,製造商。 你可以把每個小孩子當成是麵包,麵包是被製造商所生產的。 麵包從生產線上被製作出來,形狀樣貌、包裝、栽培。 好,你現在發現這個麵包應該退出,因為這麵包是元配那邊的。 那你身為製造商,你應該要趕快主持。 甚至還沒包裝還沒定型的時候你就應該先主持了。 又要面子、又怕人家的看法,然後自己又沒有給人家一條路。 當初又不放生。都是你的毛。 本來當初有自立之路,被你拒簽。 你事後這些都是多餘的。 整天展示存摺、健保費、學費。 當年你簽了,就沒有學費和健保費的問題了。 孰知你有一點不知道是甚麼奇怪,這樣圈住人家。 然後製造商現在假裝自己是小男孩,把問題丟給麵包去處理。 麵包的生母已經往生很久了,麵包的生母那邊的外公外婆都往生很多年了。 所以麵包其實是單獨的,不屬於你新生家庭,但也沒有屬於原生,因為原生已經被你拆散 了。當年是你禁止麵包與生母往來。一直持續到退伍之後。 你一定會不承認,但是你當年禁止人家往來,事後都有再問過你原因, 從EMAIL問、你也回答了。 isn't ? 直到退伍回來,找到生母,再過兩年,因器官多重衰竭也不在了。 麵包沒有依歸的地方。源頭是你。 我們現在就事論事,你不要再技巧的假裝自己是小孩,好像不是你的事。 來,就事論事。 源頭是誰? maker是誰? 製造商是誰? 是你。 結婚是誰?你。 生前兩胎?你。 離婚是誰?你。 再婚是誰?你。 再生三胎?你。 好,是誰有兩任配偶,五胎子女,這個maker、源頭、製造人,是誰? 是你。 現在倒好,這個maker、源頭覺得不是他。 他很技巧的、言語的、精密的、規避了。 it's not his bussiness 不干他的事。 但我說 but it's your responsibility 你是製造商,然後你去欺負你生產麵包,你跟你第二任配偶去欺負麵包。 然後不干你的事。 真奇怪,這塊麵包如果是別的工廠的,跑來你的廠,那當然是不好。 但這是你自己生產出來的。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你是學過催眠術? 你從生產線上產出一塊麵包,然後一直催眠自己「那是他自己蹦出、那是他自己蹦出」。 我跟你說,國三那年我做了幾個決定,是正規正面的。 其中一個是軍校、另外的是外縣市的科系。但我不知道你拒簽是為何? 結果你拒簽了。 你蹉跎人家二十餘載。 然後展示你的甚麼健保費跟學費。 你這算是? 你整天展示你的健保費和學費。 如果當年你簽同意了,就沒有這問題了。 軍校就有軍保了、也不用學費。 你的往事,歷歷在目。 有憑有據。故意往事重提,你也在EMAIL裡面回答了。 我不敢刪除。 人在做,天在看。 凡事技巧的忽略帶過,只找一些健保、學費。 把焦點放在107年底的訊息,結果之前的大量的都隱匿。 原來,你是精密機械工業。 ※ 編輯: XP1 (36.228.99.124 臺灣), 06/10/2019 09: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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