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追溯補繳中斷投保保險費已回收

看板Diary作者 (除了學習還是學習,衝吧)時間10年前 (2014/01/12 09:2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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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版:http://blog.xuite.net/h0120520/h0120520/194937956 =========================================================== 收到一封從公司寄來的「健保費補繳通知書」, 看到這麼樣的一封信件小肥其實是很納悶的, 因為照理說健保費應該由前公司繳交完畢了怎麼還會有這筆呢? 於是打開信件一看健保中斷日期為11/22(退保)-12/3(加保), 也就是說11月份只有中斷8天而已卻被補收整月份的健保費$749, (此時心裡非常的火大) 所以小肥直接殺到「健保局」一問究竟, 在櫃檯人員的解說下才知道, 原來這種情形的話健保局在當月份並不會從業主提供勞工薪資裡扣除, 而是改以信件通知方式補繳, 其實這樣的運作方式小肥還是覺得很奇怪? 因為一但正式進入公司工作的當天業主不是要立刻加保嗎? 如果小肥12/3正式上班了結果在12/15離職, 又於12/20找到新工作並正式上班那這樣健保會發生什麼情形呢? 小肥於11/22從前公司離職並業主辦理退保, 由於離職後根本就沒拿到薪資明細單(11/20發薪日), 因此無從得知公司到底有沒有先從薪資裡扣除健保費, (按照常理公司發薪日當天一定會扣除勞健保費不是嗎?) 如果有的話那小肥還真的是成了冤大頭了, 有哪位格友對於健保這塊比較熟悉的能不能提出看法呢? 另外,小肥在「健保局」裡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申請文件, 名稱叫做「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 很好奇來繳交此申請書的會是本人還是代理人呢? -- 人一定要靠自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7.155

01/12 22:22, , 1F
政府的配套措施不夠完善,百姓成了冤大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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