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一陣子發生的事,後來所思考到的一個問題...
因果論:
前因與後果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在某些領域又稱近因原則。
例如男女朋友之間的其中一方沒有做好體貼、關心、信任、溝通...等等,而最後導致分手的結果,因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所以做不好的一方式有可能被人苛責的。
報應論:
即兩件事之間並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例如以前例來說,男女朋友之間的其中一方背叛、不信任,而跟人跑了或是劈腿,後來作不好的那方反被人背叛或不信任,有人在這時就會覺得這就是所謂的報應。
對於我來說我是儘量就事論事的人,所以因果關係是我所秉持的其中一個原則,然而報應論這種東西我則不採信,理由是太過於抽象且只是一種安慰自己的心態,當你跟對方分手後是真的該檢討自己原因是出在哪?是否能改正自己的錯誤,因為會分手有些狀況下很可能是你有做錯而你卻不自覺這就是導致分手結果的起因,然而即便是分手的原因是出於對方的背叛,對於分手的原因你可以苛責他,後來他遭遇到被背叛的事情時你是沒有理由去苛責他並且在那幸災樂禍,因為後來他發生的事與你是無關的。
綜上所述,我還是採信因果論,對我來說會比較實際,而報應論我是無法理解,因為過於抽象,當然報應論他的價值還是有安撫人心的作用在,世上很多事情是沒有絕對的,就看你自己覺得哪個東西順手好用就採哪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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