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七號。
21歲的第一個日子。
早晨起來。看到朋友的簡訊
「祝你找到你自己想要的生活,做你自己心裡想做的事。生日快樂。」
從來,我就不曾後悔過自己的決定。
唯一後悔的只有高二那年,斷然的拒絕坦承自己的愛,倔將的為了無謂的面子失去了那一個對我很好很好的人。
我不後悔放棄三年的歲月。那三年,我過的很充實,很認真的玩過社團,有一群很無俚頭白目但又可靠的朋友,談過幾段轟列的小戀愛。
我不後悔放氣跟大家再相處兩年的時光,雖然不能一起丟學士帽不能一起畢業這件事令我有些惋惜。
我不後悔在青春年華的二十歲放棄玩樂投身泰晶殿,雖然這工作偶爾令我身心俱疲受挫嚴重。
我放棄,因此我才能得到。
我覺得,這樣的自己很棒。
早安,
21歲的我。
祝我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做自己心裡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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