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孫雪僮《斜風細雨不須歸》(未讀可入)

看板Detective作者 (寵物先生)時間14年前 (2009/11/17 17:5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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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時發表於網誌:http://nostalgiabyrinth2.blog124.fc2.com/ 不是武俠推理,而是推理武俠!──讀《斜風細雨不須歸》 第四屆溫世仁武俠小說百萬大賞評審獎作品。讀畢後,感到有股難以 形容的芬芳與暢快。 首先我要坦誠,由於自己早期對推理小說的偏食之故,往往忽略其他 類型小說的美好,「武俠」當然也不例外,金庸和古龍的小說情節與 人物形象,泰半來自影劇、電腦遊戲(因此總和原典有些出入),因 此對浩瀚武俠世界的精深之妙,我是僅僅一知半解的。 但《斜風細雨不須歸》倒是讓我有「可以讀讀看武俠喔」如此突破類 型籓籬的想法,原因無他,因為這部作品標榜的是「推理武俠」(或 稱偵探武俠?)。 第一次讀到類似的作品,是第六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獎的入圍作〈房 家莊〉,那時因為某評審對於該作身為「推理小說」的質疑,讓我仔 細思量「推理」和「武俠」這兩種類型結合的可能性,與需要注意的 地方。 許多武俠小說都擁有某些程度的「推理」(如《射鵰英雄傳》黃蓉的 死前留言推論,以及古龍的陸小鳳與楚留香系列),我認為這些推理 元素並不是武俠小說作者刻意跨界、添加的點綴,而是將武俠的「俠 」之精神,發揚光大的結果。「俠」即是行俠仗義,小者如扶老太太 過馬路,大則為民除害,都是俠義精神的一環,然而這種精神不僅限 於該類型書寫,我們在偵探小說常見的「劫富濟貧的雪中送炭」,以 及「查明真相、伸張正義」的過程當然也是「俠」,只是這些「俠」 恰好與「犯罪」扯上關係,這兩種類型能緊密結合,只能說是剛好而 已。 不過我們卻又不能否認,如果以其中一種類型的標準來看待另一種, 那難免會有格格不入的情況。關於這點,小弟的這兩篇文章都有提及 ,不再贅述。 〈可以用真氣療傷,但不能隔山打牛〉: http://apexpress.blog66.fc2.com/blog-entry-391.html 〈房家莊〉讀後感與底下的討論: http://nostalgiabyrinth2.blog124.fc2.com/blog-entry-124.html 孫雪僮小姐的《斜風細雨不須歸》若以「推理結構」角度觀之,的確 有些不足之處:如許多招式、毒藥或暗器特性都是作者說了算,第二 卷〈佳人如畫〉的和尚數目過多,淪為跑龍套的過場角色(可能是有 意識結合推理小說中「封閉空間」的舞台設定所致?),第三卷〈卿 須憐我〉最終魔頭的身分揭曉應是結尾的高潮,卻感覺有些突兀,細 觀前文,也只有第二卷結尾稍有露出伏筆而已。 不過換個角度想,與其視本作為「武俠推理」(結合武俠元素的推理 小說)還不如視為「推理武俠」(有推理元素的武俠小說),如此一 來將處處可見創意。 《斜風細雨不須歸》用了一個有趣的古裝偵探團模式:偵探主役柳斜 風,乍看之下是個在公堂上打瞌睡,昏庸還向人民收取辦案費用的貪 官,實際上卻是個思慮明晰、拳腳功夫不凡,兼喜歡扮豬吃老虎的才 子;至於師爺曾細雨,雖然面對犯人時是十足的貧弱書生,動不了幾 個花拳繡腿,然而主掌公堂上的大小一切,還幫知府大人收錢因此袖 袍裡麥克麥克,扮演官僚的公關角色,他可是十足的精明樣,佈置機 關的能力更是了得;捕頭李鐵是典型的「動手不動腦」,只要有不伏 法的犯人,在他與柳斜風聯手之下,必能手到擒來;歌妓楚兒雖是陪 襯的花瓶,有如醉臥英雄臂彎的龐德女郎,但就如林保淳教授於序中 所言,她妙語如珠的對話往往隱藏著破案線索,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就是這樣的人物互相映襯,偶爾串場的插科打諢(那柳斜風用來擰乾 衣服的武功真是令人捧腹),以及交相點綴的推理元素,讓我深陷入 作者構築的推理武俠世界。 首卷〈幽冥一線〉藉不在場證明、武功推定犯人,結尾伴以劇情的連 續轉折;次卷〈佳人如畫〉走的是「封閉空間」連續殺人模式,偵探 指出犯人的方式甚是一絕;末卷〈卿須憐我〉與「毒殺詭計」相結合 ,搭配角色之間力與智的爭鬥,不愧是沉甕底的好酒!另外前兩卷的 結尾,均有提示下一卷的劇情發展,可見作者也深知「短篇連作」的 妙味。 總括來說,本作是一缸散發出「推理」香氣的武俠好酒,且並沒有因 為這樣的氣味影響武俠本質,人物的過招、爾虞我詐的鬥智、角色的 刻畫依然精彩,飲用後令人「齒頰留香」。 那種味道,可是只讀「推理」或「武俠」所無法體會的呢。 -- 東野圭吾:「現在已經不再夢想成為電影導演了,我覺得成為小說家很不錯。」 劉黎兒:「怎麼不錯法?例如不用上班?」 東野圭吾:「當然不必上班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 是我獲得了自己一個人也能活下去的自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7.115

11/17 21:25, , 1F
非常受用,感謝寵物先生 :)
11/17 21:25, 1F

11/18 02:22, , 2F
借用簽名檔謝謝
11/18 02:2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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