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冰鏡莊殺人事件 by 林斯諺
有作者與作品合照的網誌圖文版~
http://blog.yam.com/metalmow/article/23983577
如果《快遞幸福不是我的工作》是充滿新腔調的推理作品,那麼這本
《冰鏡莊殺人事件》無疑就是這次島田莊司推理小說決選入圍作品的
舊腔調代表。
有著XXX殺人事件的書名、一位神探、受邀到神秘宅邸的角色們、宅
邸中當然要有僕人、連續殺人事件、對外通訊中斷無法求援...再加
上兇手鍾愛模仿古典推理小說的殺人手法犯案,令此書充滿濃濃的黃
金時期古典推理風。
且不甘只是寫出一兩個弔詭的殺人命案,林斯諺一口氣寫出八個不可
能的犯罪事件:手機瞬間移動的魔術之謎、人力絕不可能拉動的巨大
雕像的移動之謎、還有一連串的密室殺人事件、以及屍體消失事件。
謎團複雜且量大,但在林斯諺有條不紊的敘事手法下,讀來完全不會
有絲毫混亂感。
但可惜的是,故事的腔調是舊的,詭計的謎底也是舊的。
本書的詭計雖並非完全抄襲老作品的詭計,但基本概念精神是完全相
同的,甚至林斯諺在自己以前的作品就有用過了。儘管林斯諺想出利
用超複雜的機關詭計,讓這個概念得到「巨大化」的應用,但變來變
去,核心的思想仍然是不變的。另,真兇隱藏身份蹤跡的手法亦在某
推理作家的短篇作品中出現過。
本書還有一些小細節,是比舊詭計更令我在意的,那就是有點「不太
自然」的人物口吻及對話方式。如林若平花了近3頁的篇幅說明什麼是
「連續殺人犯」,並針對不同類型的連續殺人犯進行分類解說(P.95)。
或許作者是想藉這個橋段,對約翰迪克森卡爾在《三口棺材》的密室
解說橋段致敬,但在這個資訊爆發的年代,會想讀推理小說的人都應
該很清楚什麼是連續殺人犯,應該不需要花這麼多篇幅解說此名詞。
接著林若平又將他號稱已讀過數百遍的「密室傑克」挑戰信背誦給眾
人聽(P.98)。我一直在想像如果我在現場親耳聽到林若平背誦出「這
怎麼可能!」、「傷腦筋吧!偵探們」、「我會繼續殺人!」之類的
句子,心裡的感覺會是什麼...
另,林若平似乎總是會對故事中登場的某美麗女角產生非常多夢幻的
想像。本書的夢幻女角是身份神秘的莉蒂亞,林若平可說是被莉蒂亞
迷得神魂顛倒,對莉蒂亞的眼神、頭髮、聲音(桃紅色的音調)、以及
一舉一動都著迷其中,也有著非常多詞藻華麗的描述。不過到頭來這
份感情並沒有什麼發展,全數拿掉好像也不會對作品造成影響,這是
另一個令我覺得可惜的地方。
舊詭計,是不是就代表作品不能成功?我想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不禁又要想到東野的名言之一:「身為現代的作家,為什麼還要去寫
活像是金田一耕助那種帶復古風的推理小說?年輕的我們,重複過去
大師們歷經思考所編織的詭計與模式,真的有意義嗎?」
東野圭吾自己生涯最顛峰作《嫌疑犯X的現身》的詭計概念簡單,且
亦有老推理迷發現手法並非原創。在推理小說發展已成熟的今日,要
想出完全原創的新詭計幾乎是不可能的。《嫌》之所以能大受歡迎,
就在於表現手法的創新,以新穎且帶有人味的說故事手法和角色互動
來賦予老詭計新生命,終能獲得爆炸性的成功。
前人的痕跡太多,自己的新意太少,這是《冰鏡莊殺人事件》在我心
中無法拿下高分的原因。期待林斯諺下次能帶來更有新創意、新氛圍
的作品。
--
http://blog.yam.com/metalmow
超級英雄、大朋友玩具、熱血的表演回憶,都在這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4.160
推
09/16 20:48, , 1F
09/16 20:48, 1F
推
09/16 21:22, , 2F
09/16 21:22, 2F
→
09/16 21:24, , 3F
09/16 21:24, 3F
推
09/16 21:31, , 4F
09/16 21:31, 4F
推
09/16 23:27, , 5F
09/16 23:27, 5F
→
09/16 23:27, , 6F
09/16 23:27, 6F
→
09/16 23:29, , 7F
09/16 23:29, 7F
→
09/16 23:30, , 8F
09/16 23:30, 8F
→
09/16 23:30, , 9F
09/16 23:30, 9F
→
09/16 23:32, , 10F
09/16 23:32, 10F
→
09/16 23:32, , 11F
09/16 23:32, 11F
推
09/16 23:43, , 12F
09/16 23:43, 12F
→
09/17 01:01, , 13F
09/17 01:01, 13F
→
09/17 01:02, , 14F
09/17 01:02, 14F
推
09/17 12:47, , 15F
09/17 12:47, 15F
推
09/17 19:55, , 16F
09/17 19:55, 16F
→
09/17 19:56, , 17F
09/17 19:56, 17F
推
09/17 19:56, , 18F
09/17 19:56, 18F
→
09/17 19:57, , 19F
09/17 19:57, 19F
→
09/17 21:45, , 20F
09/17 21:45, 20F
→
09/17 22:00, , 21F
09/17 22:00, 21F
→
09/17 22:01, , 22F
09/17 22:01, 22F
推
09/17 22:13, , 23F
09/17 22:13, 23F
推
09/17 22:39, , 24F
09/17 22:39, 24F
推
09/18 07:52, , 25F
09/18 07:52, 25F
推
09/18 12:45, , 26F
09/18 12:45, 26F
→
09/18 12:47, , 27F
09/18 12:47, 27F
→
09/18 12:48, , 28F
09/18 12:48, 28F
推
09/18 15:01, , 29F
09/18 15:01, 29F
→
09/18 15:02, , 30F
09/18 15:02, 30F
推
09/18 15:22, , 31F
09/18 15:22, 31F
推
09/18 17:21, , 32F
09/18 17:21, 32F
→
09/18 17:22, , 33F
09/18 17:22, 33F
→
09/18 17:23, , 34F
09/18 17:23, 34F
推
06/22 23:18, , 35F
06/22 23:18, 35F
→
06/22 23:19, , 36F
06/22 23:19, 36F
→
06/22 23:19, , 37F
06/22 23:19, 37F
→
06/22 23:21, , 38F
06/22 23:21, 38F
→
06/22 23:22, , 39F
06/22 23:22, 39F
→
06/22 23:22, , 40F
06/22 23:22, 40F
→
06/22 23:22, , 41F
06/22 23:22, 41F
→
11/06 00:48, , 42F
11/06 00:48, 4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