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土屋隆夫—紅的組曲 (未讀勿入)

看板Detective作者 (指南山城的居民不迷路)時間17年前 (2007/06/15 22:37),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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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土屋隆夫針對本格推理所提出的創作概念「事件/推理=解決」 的確,本格推理小說絕對不能有絲毫交代不清的地方,這是作者對於讀者的當然義務。 一本本格推理小說能否引人共鳴,不在於詭計的奇巧,而在於鋪陳詭計雨解決時的合理性 讀完了紅的組曲,雖然對於土屋隆夫所設計的推理和試誤過程,仍感到相當欽佩, 但是卻發現這本書帶給我的後勁,沒有影子的告發來得多。 仔細思考後,我認為是紅的組曲一書,存在著事件安排的不合理性,而減低了閱讀的樂趣 以下是我對於此書事件的一些基本疑問,還請版友不吝指教: 1.阪口秋男有更好的不在場證明可設計,為何要大費周章陷美世入罪? 土烏隆夫在書中利用了「直覺的不可信」,以白鳥千鶴冒充阪口美世 讓牧民雄的直覺與錯覺,建構了時間的鴻溝,也成為阪口秋男的最佳不在場證明。 但是,雖然在詭計的設計上是成功的,但是在情節安排上卻是不合理的 如果阪口秋男的用意是要殺掉美世,那麼利用白鳥千鶴假冒並在牧民雄眼前演出即可, 為何再讓白鳥千鶴以阪田千世之名到別所溫泉進行假冒? 阪口秋男要殺了美世,又要如何全身而退呢?在有白鳥千鶴與牧民雄這兩個角色下 可以很簡單的~只要掌握下列的時間點 時間點A:阪口秋男殺害美世 時間點B:白鳥假冒美世與牧民雄見面 (使誤認美世活著,讓他成為混淆死亡時間的證人) 時間點C:美世屍體曝光 只要阪口在時間點C與人聚會,找事作,在一堆人面前露臉,就是一個不在場證明。 只是要殺美世,為何要牽涉到別所溫泉?為何要設計前置領款作業? 在單純的殺人與脫罪思考上,摻入更多的事件事讓故事更精彩,但也更不合情理... 2.阪口秋男為何要設計殺害津田 隨著書中逐步的演繹和探詢,我們了解到津田與美世並無姦情 但是津田利用那年車禍,向美世取財 (利用小孩非阪口與美世之子要脅,或欺騙美世有紅帽男) 我不禁在想,若設計假美世到別館溫泉的用意是要多殺一個人:津田 那麼阪口秋男想殺害津田的動機究竟是什麼? 津田與美世並無姦情,若僅是單純地厭惡他向美世欺騙或詐財 只要阪口秋男順利地殺了美世,那麼津田不就失去了繼續取財的施力點了嗎? 書中情節安排秋男殺了美世,又再殺津田,是為了什麼? 以書中阪口秋男對關係人的憎恨,列為他必殺的對象有兩人 一個是背叛他的妻子,一個是欺騙他的上司社長葉村洋四郎 拿誘殺津田的方式來直接殺害葉村洋四郎,豈不更省事? 3.為何兇手阪口要自曝線索?為何對部份陷索的出現那麼有信心? 仔細想想,阪口真是相當地有自信... 預謀殺害美世,卻敢主動找上千草檢察官要求警方強力調查 低調處理,在美世過去也有因精神失常而離家的記錄下,豈不對一個殺人犯更有利? 阪口為何要主動打電話給千草檢察官,說明在家中衣櫥找到寫著三個紅色0的血衣? 這件血衣上的寫是美世的,而阪口有極佳的機會能夠毀掉證物 為什麼選擇主動曝光此線索? 就是這血型0-0-0的聯想,才讓阪口被警方列入殺人疑犯的! 阪口刊登「比才歸來吧,舒曼在等待」的原因,只為賭牧民雄曾從冒充美世聽過此說法? 就算牧民雄記住了這個典故,阪口敢賭上他會找刑警說出此事,成為警方的一條線索? 要讓人知道美世到過別館溫泉,所以假美世換了櫥櫃的手把和相框, 單純地留下帶有身分證件的皮包是不是更省事些?更直觀些? 難道阪口和千鶴那麼有信心警方會在那麼偏僻的地方採集指紋?(書中警方一度疏忽了) 難道阪口和千鶴那麼有信心警方會聯想到千世是美世的化名?(書中警方一度也疏忽了) 這些環節只要警方在一個地方沒依照兇手的邏輯思考,那麼大費周章的安排就前功盡棄了 而為何...阪口這麼有信心警方會如此地「配合」? 4.真美世的屍體沒有找到,無法釐清真相! 儘管千鶴冒充美世已經被證實了,但若無法證明美世遇害,就無法排除以下兩個可能 1.真美世共犯論 2.真美世主犯論 書中千草檢察官結案的依據,是以白鳥千鶴在本案的角色(冒充)為突破點 姑且不論白鳥千鶴在書中犯案動機之薄弱, 千草檢察官的推論都是基於美世是被害者為前提~ 如果美世沒死亡?如何證明出現在別所溫泉的不是美世本人? 當真美世有可能是此案的主犯或是從犯時,千草的推論就被瓦解了! 我認為在閱讀紅的組曲時事很愉快的,因為可以看到土屋將安排好的事件和謎團一一解開 但是閱讀後卻是困惑的,因為對於兇手許多不合理設定,衍生出更多推理的可能性。 我在想,是否土屋為了安排豐富的事件,因而產生了疊床架屋的狀況, 即使解決這些事件的推理和情節安排很精彩,但卻也因此出現了許多本質不合理的情況? 是的,「事件/推理=解決」 可是作者若是為了要推理而堆砌事件,是否會造成讀者更多無法解決的問題呢? (推理新手,若想法和觀點有冒犯,請版友不吝指教批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74.178 ※ 編輯: ism 來自: 220.139.74.178 (06/15 22:42)

06/15 22:59, , 1F
我倒覺得《針的誘惑》用手錶自導自演那段很傻眼......
06/15 22:59, 1F

06/17 18:11, , 2F
土屋的書也經常給我這種感覺 很多犯罪手法雖增加了懸疑性
06/17 18:11, 2F

06/17 18:12, , 3F
但其實常讓人覺得動機不足 兇手多此一舉
06/17 18:12, 3F

10/27 22:47, , 4F
真的,感覺很不自然。
10/27 22:4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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