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網路上抓的圖片

看板Design作者 (追尋千年的妳)時間15年前 (2010/10/14 20:26), 編輯推噓7(7011)
留言1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如果在網路上抓圖下來 然後自己大幅修改 這樣會有版權的問題嗎? 比方說假設我需要用個旅遊的banner 需要很多景點 然後抓一些景點去背去背再合成 自己加上點風景跟背景 又或者是比方說我要做的比較電子科技的圖片 然後抓了許多電子電路板或是科技樣式的圖做大合成 跟原本原來的圖都不一樣了 這樣子那些原本的圖會有版權問題嗎@@? 還是說這樣就算是新創作了呢? 是說最近詢問一個業者說他們要做banner會不會提供圖片 他丟google的網址給我 然後跟我說那邊很多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09.186 ※ 編輯: bluenotaka 來自: 220.136.109.186 (10/14 20:34)

10/14 22:38, , 1F
那是違法的,只是看人家抓不抓、抓不抓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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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2:38, , 2F
你就算改到人家看不出來也只是規避、作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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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2:39, , 3F
有幾個選擇1.去跟你的客戶說那是違法的或是出事你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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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2:39, , 4F
2.上網抓,改圖,出事你負責。L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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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2:40, , 5F
我的建議是1,因為客戶需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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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2:30, , 6F
不久前就一個案例﹐台北旅遊網的101煙火﹐印象中判站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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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2:36, , 7F
你可以契約上明訂責任條文,只要確實不是你抓下的,你就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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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0:32, , 8F
像這種完全沒責任感的業主趁早say goodbye吧 省得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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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0:33, , 9F
因為原po好像也非經驗豐富的接案者 請自保+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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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3:40, , 10F
101煙火那個是不起訴喔 檢察官超爛的 保障盜圖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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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5:23, , 11F
原來我記錯了,是不起訴哦…  嗯…裁判是他們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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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15, , 12F
lat's all是甚麼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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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42, , 13F
推樓上.......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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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1:04, , 14F
打錯個字母而以 看的懂就好 沒必要特別抓出來八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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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18, , 15F
這個案例也很誇張 http://bit.ly/d9R177 檢察官說翻拍就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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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19, , 16F
成其他人的創作了 這樣搞 台灣的創意工作者都不用混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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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3:48, , 17F
Orz 對不起 是菜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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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56, , 18F
如果你找的圖庫有註明是免費分享的就比較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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