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傳藝中心 傳統戲劇-歌仔戲 公仔設計圖稿 徵件

看板Design作者 (冬天的愛德格)時間16年前 (2009/11/12 16:06),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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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傳統藝術中心) 獲評審選出之作品(前二名)由本籌備處按件核給新台幣18,000元 以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創作人保有該著作之著作人格權。 簡章下載連結 http://www.ncfta.gov.tw/ncfta_ce/c05/c05020200.aspx "2009/11/09 傳統戲劇-歌仔戲 公仔設計圖稿 徵件簡章" 標題處下載簡章 2.徵件主題 主題一:傳統戲劇-歌仔戲 『 生 』 角 主題二:傳統戲劇-歌仔戲 『 旦 』 角 主題三:傳統戲劇-歌仔戲 『 淨 』 角 主題四:傳統戲劇-歌仔戲 『 丑 』 角 p.s可擇其中單一或複數主題參加 3.參賽件數及限制 1.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每一主題限送1件。 2.參賽作品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已獲獎者撤銷之並應繳回已領獎金。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4.徵件規定: 一、送件應備書件 (一) 個人基本資料及創作說明表乙份(附件一) (二) 作品創作稿件包含: 1.作品平面圖(計有3圖,應分別單獨以A4規格繳交) (1)作品正面圖(需為原件) (2)作品側面圖(需為原件) (3)作品背面圖(需為原件) 2.以上各圖之電子檔(需為原始Ai檔及Jpg檔) (三) 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乙份(附件二) 應備書件經審查有任一應填載未填載、缺漏、規格不合者均屬資格不符合,不進行第二階 段作品評審。倘同時參與不同主題,得將資料併寄,惟送件資料應依主題分別裝訂。 二、送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98年12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26841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傳藝中心第一科收 洽詢電話:03-9705815 分機 2346李志強 或 2327李 青 四、送件方式限以郵寄辦理。 5.評審作業: 一、評審時間: 資格審查:預計於98年12月中旬 作品評審:預計於98年12月下旬 本籌備處得因參賽作品數量,調整審查期程 。 二、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本籌備處傳藝中心第一科組成工作小組逐件審查,並作成審查紀錄。 (二)作品評審:資格審查通過作品,由本籌備處成立之評審委員會逐件審閱,各類評審 前二名(平均分數需達80分以上),名單產出後公告於本籌備處網址,並通知優勝者。 三、評審項目及配分: 評審總分100分,各主題依委員給分計算平均數並取前二名,倘平均分數相同,由評 審以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 評審項目 配分 設計創作理念 20 分 傳統藝術呈現 40 分 色彩視覺設計 40 分 以上欲得知更詳細內容 詳見下載簡章 歡迎轉錄至 任一個人或設計相關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04.62

11/14 22:52, , 1F
獎金多少又沒寫Orz
11/14 22:52, 1F

11/15 19:24, , 2F
第二句 18000
11/15 19:24, 2F

11/16 00:32, , 3F
喔 我以為他會分項 Sorry
11/16 00:3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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