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民年金logo設計徵選活動

看板Design作者 (艾小絲)時間16年前 (2009/07/28 17: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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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 民 年 金 logo 設 計 徵 選 活 動 $ http://www.moi.gov.tw/dspc/logo.html $ 活動宗旨 國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完備社會安全體系之重要里程碑,我 國從此正式邁入全民有保險的時代。 國民年金迄今即將實施屆滿一年,為使民眾了解國民年金的好處及意義,特舉辦 本創意標章(logo)設計徵選活動希望透過全國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 思考,徵選出國民年金之代表性創意標章(logo),延用於本部未來國民年金宣 傳文宣與宣導品中(摺頁、手冊、海報、紀念品、短片等),並同時讓民眾對國 民年金的制度內涵與精神有更深刻的認知,共同支持國民年金制度,期使全民永 續共享國民年金的保障。 主辦單位 執行單位: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連絡洽詢: 國民年金LOGO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邱佩菁 電話:02-2570-2570 分機8884 傳真:02-2577-2512 E-MAIL:rita.chiu@ftv.com.tw 參選資格 歡迎台灣地區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評審辦法 徵選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 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評審標準 設計理念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美感或美觀性20%、應用性10%。 獎項獎金 (一)特優: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及獎狀1只,作品將作為國民年金創意 logo,以供本部未來宣導國民年金之用。 (二)優等:3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及獎狀1只。 (三)佳作:5名,每名可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1只。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作品規格 (一) 參選作品請一律以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圖 形須含「國民年金」四字,大小以寬10cm*高10cm為限,並需考慮便於放大 、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二) 平面圖稿:彩色稿為限,並附上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200 字以內),一併彩色列印並裱貼於於A4尺寸厚紙板上(請參考平面圖稿範本)。 (三) 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不少於300pixels/inch,螢幕模態/顏色:RGB,CMYK, 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並另存jpg檔。請以作者為檔名, 儲存於光碟片中, 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98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平面圖稿。    3.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30號 13樓,「國民年金LOGO設計徵選」小組 收。 得獎公佈 98年09月21日前於內政部網站公布得獎名單,同時以電話及E-MAIL通知得獎人, 並擇期頒獎。 報名須知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二)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三)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 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 存。 (五)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 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 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 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七)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 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 選者不得異議。 (八)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記者會。 (九)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 ,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40.63 ※ 編輯: iriswan 來自: 122.125.40.63 (07/2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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