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信函與小包
信函與小包的定義(摘自中華郵政總局的網頁)
信函:郵件之全部或一部屬於通信性質,均應按信函交付資費。
小包:指以函件之方法遞送之小件物品;除此之外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或表報,
亦得作小包交寄。
信函是酉通信性質,而小包沒有。但是信函比較貴。
但是有一個情況是例外
當重量在200~250公克時,信函掛號比小包掛號便宜
(信函掛號:45元,小包掛號:50元)
可以在家裡先用個小磅秤,秤秤看(50元商店有在賣)
這種情況,如果是小包(也就是內容物不具有通信性質)可以寄信函嗎?
如果不行是不是我放一張便條紙進去寫幾句話(表示具有通信性質)就可以寄信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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