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蓋收發章的問題

看板Delivery作者 (gill)時間18年前 (2006/04/26 22:01),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今天下午發生一件事情 讓我有些疑惑 郵差下午來的時候 先詢問了幾封信件是否為我們公司的信件 證明不是我們公司的信件後 馬上就退回給郵差先生了 但是 他跟我拿我們公司的收發章 蓋在信件上 覺得很奇怪 既然為退件 為何要蓋我們公司的收發章 郵差先生的解釋是 這樣子對方才不會再寄回我們公司 但是 疑惑的是 我們並沒有收件 照理說 應該不能蓋我們的收發章 這樣不就代表了 我們已經收件了 如果郵差先生沒有退回去 或是中間有意外的話 收件人是否會說 我們已收件?! 這樣應該會有爭議吧... 更奇怪的事情是... 昨天有兩封信不是我們公司的 信封上我們寫上 查無此人 今天退件給那位郵差 但是他並沒有要求要蓋我們的收發章 就這樣離開了... 似乎是兩種做法阿??? 當下就到附近的郵局詢問 信件窗口的阿姨 跟我說這是正常的程序 不用擔心 我們的郵差不會亂蓋章 但我還是有點擔心... 打了郵局網路上的電話詢問 那位先生給我的答案又不一樣了... 不管是掛號或是平信 退件是不需要蓋我們的收發章的 只要蓋上查無此人的章就好 但是我更深入的再問 我們能拒絕郵差先生的蓋章嗎? 那位先生又給我一個電話號碼 跟我說... 如果我還要知道更明白的答案 請撥這支電話... 想請問一下幾個問題 退件的信件上面 蓋我們的收發章是可以的嗎? 能否拒絕郵差先生蓋章的要求? 蓋章的意思是不是表示我們已經收件 但是確定沒有這個人 所以退件? 還是因為地址一樣 但沒有這個人 所以需要蓋我們的收發章 證明有送件? 一大堆??? 希望有高手能解答 超級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09.246 ※ 編輯: wangping 來自: 218.169.109.246 (04/26 22:17)

04/26 22:21, , 1F
我猜第二種情形因為你們已經在信封上註記,蓋章也沒用
04/26 22:21, 1F

04/26 22:22, , 2F
第一種因為沒有註明,所以郵差可能(?)可以蓋章打混
04/26 22:22, 2F

04/27 16:36, , 3F
照我們稽查的說法是:為避免郵件日後有爭議(ex:罰單過期
04/27 16:36, 3F

04/27 16:37, , 4F
法院開庭未到或是行政文書的延誤 即便該址無該收件人或公司
04/27 16:37, 4F

04/27 16:38, , 5F
還是要蓋章再退,不過有白目機關一直寄,久了就自己批退。
04/27 16:3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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