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社會] 女遭騷擾 警:當做噩夢算了

看板Datong作者 (runlevel)時間15年前 (2010/03/11 07:4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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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yelliwkimo (蔡頭比我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社會] 女遭騷擾 警:當做噩夢算了 時間: Thu Mar 11 03:50:49 2010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467985.shtml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2010.03.11 03:24 am 一名法律系的女大學生,數月前在台北市一家超商列印資料時,遭人性騷擾,嫌犯趁亂離 去後,處理員警卻要她當成噩夢作罷;女生自力查出嫌犯是林子修報警抓人。士林地檢署 昨天依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將林起訴。 去年十月廿六日下午四時許,這名女大學生在大同區民生西路一家超商列印資料,因不熟 悉操作而頻頻出錯,在旁整理資料的房屋仲介業者林子修(卅九歲)見狀,表示要幫她的 忙;她雖拒絕,但林還是硬擠入狹窄空間,用身體擠壓住被害人約十秒鐘,被害人大聲制 止,並請店員報警,林子修才起身。 轄區大同警分局林姓警員據報趕抵時,林子修趁機騎機車欲離去,被害人趕緊奪下鑰匙, 沒想到林拿出備分鑰匙,逕行逃逸;警員見狀也離開現場。 被害人心有不甘,在列印機旁找到林子修的身分證影本,上網搜尋,兩個多小時查出林子 修租屋處,報警抓人。林被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後,反控被害人搶他的鑰匙, 涉嫌搶奪,檢察官鄭嘉欣已受理分案。 鄭嘉欣偵查時,女大學生指稱案發後,林姓警員私下對她說「就當成噩夢一場」,要她作 罷,不要提告;鄭嘉欣已函請市警局督察室,追查林姓警員有無失職。 大同警分局表示,當時因被害人未表明提告之意,而性騷擾屬告訴乃論罪,林姓警員才未 當場逮捕林子修,林姓警員也否認噩夢一場的說法,而是告訴被害人,半年內都可以向警 方提告。 -- 魔王~你~吟~了~~~大日如來~~~~佛光普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50.194

03/11 03:51,
鴿子 不意外
03/11 03:51

03/11 03:51,
警員見狀也離開現場 = =?
03/11 03:51

03/11 03:52,
智障 不意外
03/11 03:52

03/11 03:52,
都姓林?親戚關係嗎?
03/11 03:52

03/11 03:53,
....上網怎麼會查到租屋處的
03/11 03:53

03/11 03:53,
591租屋網
03/11 03:53

03/11 03:54,
精X上腦 不意外
03/11 03:54

03/11 03:54,
人肉..不過這倒不是重點...被害了還要靠自己找犯人..慘
03/11 03:54

03/11 03:55,
這就是傳說中的__案?
03/11 03:55

03/11 03:57,
每堂謾
03/11 03:57

03/11 03:58,
吃 那女生真可憐 自己辦案
03/11 03:58

03/11 04:04,
最好講半年內可以提告這句,還讓被害人自己辦案,真爛`
03/11 04:04

03/11 04:05,
米鴿
03/11 04:05

03/11 04:06,
王聖人表示:
03/11 04:06

03/11 04:07,
為了給犯人自新的機會,要我被騷擾也願意
03/11 04:07

03/11 04:07,
我不願意為受害人下地獄
03/11 04:07

03/11 04:09,
但是我讓受害人活在地獄裡 我愛更生人
03/11 04:09

03/11 04:14,
中間有空白處 斷章取義 妓者不意外
03/11 04:14

03/11 04:26,
有的警察需要再教育
03/11 04:26

03/11 05:16,
因為犯人是房仲業者,所以才有辦法上網找到資料吧
03/11 05:16

03/11 06:57,
以後報案要帶攝影機
03/11 06:57

03/11 07:34,
女生好可憐
03/11 07: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5.224

03/11 11:00, , 1F
警察踢到鐵板了 哈哈
03/11 11:00, 1F

03/12 02:15, , 2F
警察只負責收屍體跟收錢
03/12 02:15, 2F

03/12 18:03, , 3F
樓上別醬說 還是有很多好警察的...
03/12 18:0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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