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2/27行車紀錄器或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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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2月27日早上8點左右,我行經和平東路三段,要左轉進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路口,被
直行的機車騎士撞到,他撞到我右方後車輪輪胎的鋼圈,我人沒事,他有受傷,我有叫救
護車送他去醫院,他上救護車之前,他說他後輪沒氣,所以煞車不及才撞到我,捏了一下
他的後輪,的確很軟,但可惜當時沒拍照。因為當時路人都趕著上班、上課,所以在警察
來之前車移動過了,先移車這點我承認自己笨。
初步分析判斷表上我是主因,因為轉彎車沒讓直行車;而他是次因,他在醫院作筆錄時,
自己承認超速。我一直都有要賠償他的意思,畢竟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且他人有受傷。一
開始在談和解的過程中,他態度都很溫和,所以我拖到現在才上網徵求當天的行車記錄器
,或是目擊證人。他開價700,000元賠償,之前還說這個價格是要讓我殺的,但昨天在大安
區公所調解時,他全盤否認,他不承認他機車後輪沒氣,他還說他在醫院作筆錄時,因為
腳很痛,所以無言亂語說得,他要我舉證他超速。
他提供的單據中有:
1.機車修車估價單:19,780元,其中還包括外胎,表示有些不是這次車禍造成的。但我跟
保險公司不想去細究。
2.他醫藥費用單據:40,978元,這部分我沒爭執。
3.醫院診斷證明書:上面寫膝蓋十字韌帶撕裂性骨折,建議休養一個月。
4.他在職證明:他是水電工技師助理,這個月要報稅,但他提不出扣繳憑單,而依據他99
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他一個月薪資35,000元左右。
而我修車21,420元,因為我也不想跟他求償。
保險公司核算後,認為至多賠償80,000元,而昨天調解委員說一般行情是180,000-200,000
元。而保險公司願意提高到100,000元,而我也願意自付100,000元,總共200,000元給他。
但他就不肯接受,堅持700,000元才行。調解委員問他要不要再調解一次,他也不肯,他說
要讓法院判,他說他之後不能工作,但是醫院診斷證明,他並沒有達到殘廢等級,也只建
議休養一個月。
我跟他說,如果讓法院判,他機車修車費用會剔除非這次車禍造成的,也會算折舊率。一
直提不出扣繳憑單的話,就依照最低基本工資計算。減少勞動能力的部分,也要醫院有他
因車禍造成殘廢才能計算。我站在他是傷患的立場,能賠就盡量賠給他,他反而還覺得我
一直拿法律欺壓他。
他已經告我過失傷害了,而5月23日下午要開偵查庭,但有諸多對我不利之情況,路口有監
視器,但是那些都是裝假的,沒有在運作,而他不承認自己後輪沒氣,我想他會偷偷去打
氣,還要我證明他有超速。他知道我要準備國家考試,所以知道不希望我有案底的心態,
硬要我賠700,000元給他,我知道法院不會判那麼多,但是民事求償的部份,是在刑事判決
之後,我也不想因為這種人,而留下不好紀錄。
所以在這徵求2月27日上午8點左右,和平東路三段與和平東路三段1巷路口的行車記錄器畫
面,或是目擊證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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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1
※ 編輯: vivian1010 來自: 210.69.124.21 (05/1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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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考試還是可以考,幸運考上的話,任用在法律上不會有影響,但實際上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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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有要賠償他的意思,也常去探望他,也依調解委員的意思加到20萬,但他就是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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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我權限不足,無法轉錄文章,請大家幫我轉到其他看板,謝謝!
※ 編輯: vivian1010 來自: 118.160.133.247 (05/1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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