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方已蒐證 必要時送辦

看板Daan作者 (嘩嘩)時間11年前 (2012/08/30 07:50),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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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蒐證 必要時送辦 警方已蒐證 必要時送辦 [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台北報導〕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三○八巷有業者以收月費代客停車, 長期佔用巷弄停車位,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所長張翊軒說, 警方已蒐證, 適當時機會移送法辦。 但是法界人士認為,陳姓業者在社區內「代客停車」的做法, 嚴格來說並無違法, 只是有道德爭議、 或是逃漏營業稅的問題, 因為社區內的停車位是供不特定大眾使用,「先佔先贏」, 只要不是靠強制手段佔用或涉及恐嚇、毀損,並未違法, 但這種做法如果相關單位置之不理,有人相繼如法炮製,將會引發更大爭議。 但地方人士認為,先前法院曾有判例,台北市師大商圈有攤販私自佔用國有地營業, 還把多餘的空間租給其他業者經營生意, 事後被法院依竊佔國土罪判處徒刑, 並繳交不法所得 ,兩案有異曲同工之處。 台北市的「路霸」處理方式,八米以下巷道由區公所負責, 大安區公所民政課長鄒越猛說, 區公所對違法行為並無處分權,因此本案已經由當地里幹事查報, 已發函給轄區派出所 請求處理。 張翊軒新接臥龍所主管不久,他指出,前任主管有交接相關的事證, 黎孝里陳姓業者利用公有土地營利,而且引發社區民眾積怨, 警方已持續蒐證,必要時移送法辦, 並且加強取締區域內違法停車,確保居民的合法權益。 http://tw.news.yahoo.com/警方已蒐證-必要時送辦-203142952.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45.44

08/30 10:01, , 1F
路過問一下 逃漏稅不就違法嗎?
08/30 10:01, 1F

08/30 10:02, , 2F
另外 行政機關依法應主動對制裁或採取行動不是嗎?
08/30 10:02, 2F

08/30 10:43, , 3F
那頂多就是再跟他徵稅,還是不能要求他們不這麼做啊
08/30 10:43, 3F

08/30 21:30, , 4F
你不知道台灣是犯人人權至上嗎?
08/30 21:30, 4F

08/31 01:16, , 5F
大安區一堆地方都這樣了 之前仁愛醫院後面的就報過
08/31 01:16, 5F

08/31 01:16, , 6F
不知道是記者健忘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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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1:16, , 7F
這是共犯結構 居民付便宜的費用請別人代停車
08/31 01:16, 7F

08/31 01:17, , 8F
篹是一種付費的守望相助...(誤)
08/31 01:1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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