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酒駕的韓國人撞死父親

看板Daan作者 (why)時間14年前 (2010/05/03 11:55),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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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好心人麻煩幫忙轉八卦版 我和親戚本來抱著相信對方有誠意和解、解決問題,更看在他是學生不想為難他 ,只想私下和解低調處理就算了,可是這段時間他和那位英國商人一樣越來越惡 劣,到現在快三個月,只有一直聽到他用各種藉口和理由推託,就連我母親親自 和他見面後,居然不理不睬,更沒有當面道歉。 肇事者是一位韓國籍來台灣的留學生,就讀台北 某大學 事實發生在今年春節前2月11日早上,父母親騎車經過永康街被一位酒駕開著自 小客車的駕駛從後方追撞。大安分局員警將父母送往仁愛醫院,結果對方酒測值 超標,父母親根本無酒測反應。 他除了造成我父母一死一傷以外,還撞毀旁邊住戶至少一台客車、兩台以上機車 最後撞到捷運工地裡去,但他只有手部骨折而已,現在根本就康復了,到現在我 還不清處學校那邊對他是怎麼處置。 因為這樣只能在醫院內加護病房外守著度過,父親初一凌晨顱內出血急救無效死 亡,原本該是紅色喜氣的春節,我處理的是黑白色的喪事,母親一隻腳粉碎性骨 折動了兩次手術住院了一個半月多。 近來的英國人酒駕撞死一位兒子也是一個例子,不肯道歉和賠償,檢察官也只能 依照法律求刑兩年半,就算刑事和民事判刑下來應有的刑期和賠償,那位英國人 如果就這樣被按刑,在他出獄後也會解除限制出境,對方一離開台灣,到時候法 律判下來的賠償只是無法執行的負債。 就算加害者不道歉不賠償的情況下,檢察官只能無奈依照現行法律求刑兩年半, 不管是為人父母或為人子女,只能說同樣都是受到失去至親的傷害、折磨下,看 到國外、歐美酒駕的刑罰是十幾年,對於只能對於求刑一到兩年多的國內法律根 本無法接受。 為人子女的我,只是想在母親節前為受傷害的母親和枉死的父親多做一點事情, 自己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力量和能力,只能寫信跟政府機關都寄信陳情、投書,希 望看到的各位也能幫忙向政府、各機關和立委陳情,讓這種悲劇不要一再的上演 ,造成更多家庭受到這種痛苦和折磨。 -- http://manmin.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6.231

05/03 12:25, , 1F
幫你轉了.可以去看一下版眾怎麼說...
05/03 12:25, 1F

05/03 13:12, , 2F
不用說了,告他,讓他留下前科,然後不准他再來!
05/03 13:12, 2F

05/03 15:54, , 3F
民事賠償不是超過一定金額會限制出境嗎?
05/03 15:54, 3F

05/03 16:01, , 4F
要不要報媒體比較快?
05/03 16:01, 4F

05/04 02:36, , 5F
別人不敢報導 快向頻果日報爆料
05/04 02:36, 5F

05/04 02:36, , 6F
別人不敢追究 我們替你討回公道
05/04 02:36, 6F

05/05 03:02, , 7F
在我們單位耶 那我應該有照顧過@@
05/05 03:0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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