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學生會 代議會 選委會 正面回答很難嗎?
從N百年前學生會發文後 對於我們所有的提問都是選擇性回答
幫你們把問題都濃縮後 是連回答都不用 直接跳過
好大的官威啊 大人~~~~
但相信這其中想必有甚麼誤會,現在學生會的人應該都很Nice的
小民斗膽想問諸位學生會大人
1. 為什麼至今遲遲不肯公開選舉委員會的名單
2. 是否可以公開學生會長副會長候選人成績單等公開審核的資格
3. 為什麼學生會的章程及相關實施辦法都是說改就改 說變就變???
相信非常簡單的幾個問題,應該是不需要特別邀請相關人士上來才能說明???
強雄:還有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班,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 引述《chengche (誰欲給我攬牢牢)》之銘言:
: 首先,關於三組候選人資格上,經選委會會議後,並無不符合,皆符合參選標準。
: 同時,三組候選人皆有列席參與該次會議。
: 選委會由學生會、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三方共同組成。
: 第三組候選人為現任代理會長與副會長,該組人選在遞送參選資料前,
: 早已辭去包括選委會主委等任何選委會職務,另提人選經選委會投票通過與課外組核可。
: 並無球員兼裁判之嫌。
: 且選委會主委在會議上,僅主持流程無任何決定與投票權,三組候選人皆有列席可證明。
: 關於選罷法修法上,日前的修法是由學生議會法規委員會會同吳萬寶老師共同修法,
: 且三讀完成,也送校方核備。並非原PO所言,由學生會提案修法,圖利自己。
: 學生會完全是法令修完後送至學生會長公佈時,才看到法條。
: 針對大家的疑問,做以上說明。
: 再次強調,所有參選者皆符合參選資格,並無違法參選。
: 也請各位同學可以用選票決定自己認同的學生會團隊。
: 選舉委員會
: ※ 引述《momy (冰島的咖啡)》之銘言:
: : = =!!!
: : 沒想到有人比我還早爆料
: : 聽說第三組會長候選人他不是現在的"代理"會長嗎??
: : 之前有聽說因為他成績不到原本規定的65分
: : 後來自己提案修正成只要六十分就可以選了!!!
: : 而且聽他們自己內部的人說那個副會長候選人連六十分都沒有= =
: : 超扯的!!!
: : 更何況他們也翻法規給我看說
: : "代理"會長有具備會長的身分,而會長又是當然的選委代表
: : 那這樣他怎麼可以出來選???
: : 而且選委還默許他出來選!!!
: : 請問這是球員兼裁判嗎?
: : 還是???其實我也想問說這是不是也符合集體舞弊的狀況??
: : 如果是~~那這樣其他兩組候選人不是很吃虧嗎??
: : 那第三組候選人是不是該理虧不出來選!!
: : 又或者該請目前的學生會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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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__會、代__、__組加上___長,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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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LK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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