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看見台東」全國攝影比賽

看板DSLR作者 (sennei)時間10年前 (2013/09/23 1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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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來源: http://mcaf.ee/7xz4n 報名時間 2013/09/13~2013/12/31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 簡介 一、宗旨 透過攝影競賽形式,廣邀攝影愛好者,從台東的歷史、文化、風土民情、特色景觀、人文 活動以及農特產品切入,進行攝影創作,形塑台東縣內特有自然、人文景觀,從而達到記 錄、感動、行銷台東的目的。 二、攝影主題 (一) 自然景觀: 台東縣內自然景觀、生態,如東海岸線、縱谷區(包含南橫沿線) 、離島的蘭嶼、綠島、 大武山、都蘭山……等風景區,以及其他台東境內各角落特有地景、地貌。 (二) 人文活動: 台東境內特有人文風貌、民俗活動、建築景觀、原住民祭典、熱氣球嘉年華等人文活動皆 可入題。 三、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為限,同一作者以10幅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應於報名表上註明作品名稱、拍攝地點,此外,作者可視作品需要自由敘述。 3.彩色、黑白、正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 ,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須 1000 萬畫素以上。 4.參賽作品沖洗成8×12吋,或最長邊不超過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翻拍拷貝、裁 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如為系列連作以4幅件為上限(請於報名表上標明為系列連 作),以1件作品計算。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一年以內(2012/12/1~2013/12/31)拍攝的 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 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 學會內部發表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 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作品規格說明: 傳統相機原始媒材120以上(含120)底片或135底片,數位相機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 攝,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得獎作品須依照通知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繳交原始電子檔案至主辦單位審核(底片作 品請掃描後送件;底片及數位作品皆須提供每張至少10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EG格式檔 ,JPG壓縮比、影像品質須達「最大」),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限期內交付 ,即取消得獎資格。謝絕提供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 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不得將作品做改變現狀之處理(含合成、添加等技術處理 )。 6.本次比賽參賽作品均不退稿。送交作品時請同時送交報名表,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 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連作請自行將作品黏貼成一份,並浮貼一份報名表。 7.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8.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 五、收件地址: 掛號郵件: 10846台北市長沙街二段66號 台英基金會 ※請在信封上註明「看見台東全國攝影比賽」字樣。 ※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 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得獎作品展覽活動: 獲獎作品將進行公開展示。展示時間、地點將於展覽企畫完成後另行公告。 七、延伸活動: 獲獎作品除選擇適當展覽場所公開陳列外,並將提供台東當地產官學界作為文創產業、視 覺景觀之整合用途,豐富在地文化。 八、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台灣英文雜誌社文化藝術基金會、國立台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 九、協辦單位 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攝影學會、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世理雜誌出版公司 執行單位:台灣英文雜誌社文化藝術基金會、國立台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 十、審查結果公告日期︰2014年1月(暫定) 十一、評審地點及得獎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一)評審地點:委請台東縣政府推薦 (二)得獎通知:專人通知,並公告於本攝影比賽官方網站。 (二)頒獎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三)頒獎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十二、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共同推薦委員,籌組評審委員會。 ※評選過程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嚴格評選,並全程錄影以昭公信。 十三、參加對象:全國攝影工作者或愛好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232.110
文章代碼(AID): #1IFxnn9f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