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16841的公告...

看板DSLR作者 (Eiffel)時間14年前 (2010/05/10 19:22), 編輯推噓15(291469)
留言112則, 3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想順便請問新任版主... 何謂 3-2 c.刻意製造紛爭者,有針對性的挑釁、蓄意討戰。 在我這邊看來,即使是infoto前輩的發言,我也不覺得他是有踰越版規之處.... 是不是在文章裡頭或是在推文裡頭,持不同的意見.... 或是選擇的立場比較針鋒相對... 就可以用這版規來入人於罪? infoto在批評版的照片,我點過去看的那一張... 我覺得的確很棒... 難道現在連推拱、抬轎都不行了嗎? 難道連稱許他人的作品或是涵養,都得讓人用虛偽或是亂版來入罪嗎? 請問你們判決的定義與界線到那裡? 我在此重申,針對那篇公告裡頭的推文,infoto的回推,我也不覺得有踰越版規的部份! 如果你們的標準是這樣....那 #1BvuqvK9 (DSLR)裡頭的推文

05/10 18:29,
都你的毛 典型的意見一堆又不出來選板主
05/10 18:29

05/10 18:30,
滿嘴尊重尊重不強迫不強迫 講得多好聽多民主
05/10 18:30

05/10 18:31,
我只覺得我被你強迫要尊重你
05/10 18:31
這一篇 #1BviA80O (DSLR)

05/10 18:12,
連噓都用上了 看起來某人輸得沒風度喔 ( ′-`)y-~
05/10 18:12

05/10 18:13,
笑人家145票的,自己票數好像不到人家的一半呢..ㄎㄎ
05/10 18:13

05/10 16:29,
鬧板王m0806449請退散,http://tinyurl.com/m0806449
05/10 16:29
是不是都該警告或是水桶了? 本篇文章的用意只在於.... 請你們把執行版規的標準講清楚... 而且我是真的認為infoto可以把自己好的作品拿來這裡發表藉此提昇大夥的素質... 我是認真的!! 我是認真的!! 我是認真的!! 我是認真的!! 我是認真的!! 是不是只要版主看不爽的文章或是文字,就可以用蓄意引戰、討戰...來判決? -- ★★★ ■■■■■■ ■■■ ■■■■■■■■■■■ ■■■■■■■■ http://www.wretch.cc/blog/Color4Eiffel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2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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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希望不必用這種苦苦相逼的方式對待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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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0, , 2F
三位新板主加油! 加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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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0, , 3F
我也不想...但我不懂他的判定何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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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本來你站上高位,自然會有來自四面八方的批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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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 這是民主政治下的必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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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2, , 6F
那建議您私下檢舉 不要這樣在檯面上 看似鼓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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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用這樣的東西來入我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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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3, , 8F
恕我直言 抱歉 您繼續 小的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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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3, , 9F
你說的我同意 不過當板主又沒錢賺 也不用太苛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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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想知道三位版主的標準到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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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有他人誤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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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6, , 12F
連我都咬了,請看看誰先酸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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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7, , 13F
該感謝這篇原始的發文者嗎?又可以擺小吃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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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8, , 14F
純粹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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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8, , 15F
冤冤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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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9, , 16F
請別把這篇文章上綱到冤冤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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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9, , 17F
我只想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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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0, , 18F
我不覺得infoto有踰越版規,當然更不覺得自己也踰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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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5, , 19F
我覺得語氣上兩方都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也許L版主在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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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版主增加[版務]標簽.反正現在公告都可以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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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5, , 21F
定上過度嚴格, 我們已經有針對這個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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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6, , 22F
這樣方便不想看的版友可以方便的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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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7, , 23F
若判決有被找到弱點攻擊的話.我是認為就是判決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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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8, , 24F
我只認為版主要認為這樣是踰越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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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9, , 25F
好,那麻煩把界線跟定義講清楚....現在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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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49, , 26F
別因為自己的立場與對方為何人,有所動搖自己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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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50, , 27F
別鬧了,他會叫你用8*10相機才叫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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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50, , 28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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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52, , 29F
小吃攤老闆:我車可以推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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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53, , 30F
小吃攤老闆:我都想要發店家文了,最近太常過來叫賣
05/10 19:53, 30F
還有 49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05/10 22:39, , 80F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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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09, , 81F
真不滿意,可以去申訴或是提罷免唷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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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09, , 82F
無聊+1...老是在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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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18, , 83F
可以投票終身水桶一些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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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0, , 84F
啥時要再選新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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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1, , 85F
別鬧了 INFOTO的展你看過嗎? 你知道他都用底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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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2, , 86F
他單然願意分享啊 但不是跳進這奇怪的邏輯坑
05/10 23:22, 86F
當 所以我想請教一下.... 既然他沒用DSLR.... 依照貴方的邏輯,在這裡不能PO照片當作品.... 那他怎麼會常常出現在DSLR版的推文裡面酸人素質差? 在我的標準裡面,好照片就是好照片...管你是啥機身拍的.... 你今天要跳出來說人素質差,批評他人都只會亂、只會讓板低落.... 那怎麼沒看到貴方有積極面的作為,帶出真正有素質與內涵的照片?

05/10 23:24, , 87F
樓下,要切要辣嗎?要不要多10元送一份薯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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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4, , 88F
你如果真的那嚜有意見可以去PHOTO板給予指教 如何?
05/10 23:24, 88F
我連數位單眼都弄不好了... 更沒資格拿底片機啦.... 而且我的作品奇差無比,評論作品的事情我不會...

05/10 23:25, , 89F
還有你可以去找群組長申訴 小組長都被弄下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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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5, , 90F
樓上插隊....是我先買的.老闆 要切不要辣 加10薯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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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7, , 91F
拍血吶,只能加1份不能加10份,你可以考慮多帶個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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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8, , 92F
老闆 這個板已經夠招展了~~~所以我就不點花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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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9, , 93F
阿米血勒~~一份30兩塊..台北米血喔..
05/10 23:29, 93F

05/10 23:30, , 94F
用被洗下來的版主的血作成的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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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35, , 95F
正義的路上總是孤獨的 鐵塔 我挺你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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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36, , 96F
你們可以去開個聊天室或是留MSN吵好嗎...
05/10 23:36, 96F
是D700,不是700D.... 我想跟你說,很久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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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年前的文你還會爬回去檢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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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一萬五千年前的文你還能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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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42, , 99F
不想回你了..逛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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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照樣造句喔!

05/10 23:42, , 100F
攝影的好壞跟器材有絕對關係嗎? 用底片就不能說數位?
05/10 23:42, 100F
啊是李文強還是鬼打牆? 在本篇文章... 在我的標準裡面,好照片就是好照片...管你是啥機身拍的.... 在我的標準裡面,好照片就是好照片...管你是啥機身拍的.... 在我的標準裡面,好照片就是好照片...管你是啥機身拍的.... 應該不只講了一次... 我想更積極的作為,不應該只是再推文裡頭批評他人的照片下三濫或是素質低落吧... 算了,懶的拆牆了...

05/10 23:43, , 101F
況且INFOTO從來沒有酸人 那些評論算很中肯,多走出
05/10 23:43, 101F
他從來不酸人? 那這一篇 #1B6-r607 (DSLR) 是怎麼一回事?

05/10 23:43, , 102F
網路看看攝影在現實世界的討論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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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47, , 103F
你要不要PO些證據來看他怎嚜"酸"人 不要只放嘴砲
05/10 23:47, 103F

05/10 23:48, , 104F
還有你都說好照片無關相機了那拍底片就不能說數位?
05/10 23:48, 104F

05/10 23:49, , 105F
要看INFOTO的作品自己去PHOTO板或他的展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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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49, , 106F
別玩弄邏輯反挖個坑說他怎嚜不發表作品 你怎不去看?
05/10 23:49, 106F

05/10 23:52, , 107F
唉,那篇我看不出在酸耶 pH不夠低,你多找些好不好
05/10 23:52, 107F
原來...這種文章都不叫酸喔... 好吧.... 現實生活中我沒有翻垃圾桶的習慣.... 雖然我的照片,常常都丟垃圾筒.... ※ 編輯: EiffelTower 來自: 114.137.250.158 (05/10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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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要PO證據要快 我不像你一樣可以一直在電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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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56, , 109F
不算
05/10 23:56, 109F

05/10 23:57, , 110F
嗯 只是你有翻文的習慣 去看完INFOTO的展再來說吧!
05/10 23:57, 110F

05/10 23:58, , 111F
樓下要不要來份乾梅薯條,這次梅粉拉拉山進口,很酸喔!
05/10 23:58, 111F

05/11 00:04, , 112F
我只想喝酸辣湯耶 又酸又辣
05/11 00:04, 112F
文章代碼(AID): #1Bv-oDEc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