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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陳師孟和金恆煒 謝志偉沒資格說自己台灣人
共 138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tory (m的故事)時間17年前 (2008/06/10 18: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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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條件又沒啥. 看不懂本來就是要多解釋啊. 一直在那裏胡扯加條件. 不知道你是在胡扯啥. 法律沒規定的事. 不代表就是合理. 國民大會我是不知道啦. 但立院以前是按比例的. 這是確定的. 真是好笑. 現在的主權跟以前的主權相同嗎?. 閣下的邏輯真的是錯亂的有夠糟了. 中華民國現在的主權就是只及於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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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ndo26 (kendo26)時間17年前 (2008/06/10 17: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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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派打不過人家~~那統派打得過囉??. 真是好笑!!. 堅持中華民國正統的人不去光復大陸國土解救苦難同胞~~. 卻只會打壓並且責難不支持自己想法的人??. 獨派人士爭這個??獨派人士爭的是說這些話的自由!!. 那些當初滿口要反攻大陸的當權者~~他們對言論自由的壓迫實例~~是罄竹難書的!!.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ndo26 (kendo26)時間17年前 (2008/06/10 17: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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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承認自己加條件啦??. ok~~有點進步!!. 至於你要牽托到我這邊來~~很抱歉!!.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 怎麼軍人沒有??. 只要你承認說中華民國憲法這樣子不算是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 那我就算加條件又何妨??中華民國政府也沒法律規定吃口香糖合法吧??. 法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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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ndybird (三年仁班)時間17年前 (2008/06/01 23: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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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小弟剛剛很無聊的把這一討論串全部看完了. 看了大家的文章之後發現小弟所學的法律知識在這討論串中. 幾乎不一樣. 應該都是法律界的前輩 先跟大家致意一下. 不過有幾個問題小弟覺得實在衝突太大. 提出來討論一下. 首先是 權"力" 應該是寫作 權"利"吧. POWER. RIGHT. 應該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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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tory (m的故事)時間17年前 (2008/06/01 08: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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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台獨人士的嘴炮太多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就認為中華民國已滅了. 一個已經滅亡的國家. 那裏能跟他們爭啥代表權呢?. 他們的認知是. 台澎金馬全是他們的土地. 這才是真的. 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改成台灣. 就認為我們不跟他們爭中國的代表權. 所以就放我們一馬了. 中華民國的主權及於那裏. 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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