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屋補助,又是另一個政府坑殺弱勢民眾的陷阱
大概國稅局他家開的 他說了算
※ 引述《ChengPingYu (Big Dream)》之銘言:
: 有時候我也蠻感嘆,ptt上明明很多人就是自己不懂,也要出來插花.
: 自己說自己都不管這些讓會計師事務所弄,然後又自己裝懂還說程序不重要.
: 自己都沒研究過稅務,反而懷疑別人亂入...
: 契約跟法令相牴觸何者優先也搞不清楚...
: 跟這樣的人討論會有結果嗎?
: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 你有看整串文, 還是來根本搞不清狀況亂入的
: : 請先看第一篇, 清楚別人的契約型式再來討論如何
: : 我看你這回文, 連狀況都搞不清楚
搞不清狀況的是你
契約形式?
形式的定義是什麼?
指法律行為做成的方式及其外觀
1.口頭
2.書面
3.公證書
etc....
or
類型化的法律行為外觀
1.買賣
2.贈與
etc....
不懂亂用就是你的毛病
: : 或者你只執著於"程序上" 應該房東付稅, 房客要把稅給房東
: : 但是卻故意忽略最後出錢的是房客
「實質」上房客的扣除額和房東的所得稅是兩回事
每個會計師都知道
你問了沒?
為了幫助房東逃漏稅,他自己不去申報要怪國稅局?
怪誰?
自找的
這世界原來是不懂法律的最大
再問你一次,要轉去ta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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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
※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23.193.32.84 (07/2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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