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債上限不可輕言破壞

看板DPP作者 (武心)時間15年前 (2010/06/02 12: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公債不可漫無目的擴張 此舉一定會引起政府與後代子孫 非常大的問題 與其談大陸學籍放寬之類的假議題 這種才是非常非常嚴重的問題 兩黨若執意以酬庸地方派系為優先考量 勢必會引爆台灣的財政黑洞 慎之 慎之 ************************************************************************ 公債上限不可輕言破壞 【聯合報╱社論】 2010.06.02 02:52 am 馬政府正籌議推動修改「公共債務法」,要把各級政府的舉債上限予以 放寬或調整。此案將在本周進行朝野協商,實已到了關鍵時刻。整體而 言,修法後各級政府的負債總額占GDP的比率,將由四十八%上升至 五十一%,突破現行公債法的上限。 我們在此要鄭重呼籲政府:懸崖勒馬。若因財主單位觀念不清而貿然推 動修法,這恐是台灣災難的開始。茲從幾個方向來嚴肅討論這個議題。 所謂政府公債,就是政府向人民借錢。政府現在透支借債,將來一定要 還本付息,而屆時還本付息所需要的款項,至少有部分要向未來子孫去 借。因此,自古典學者李嘉圖以降,每本經濟學教科書均指出:政府舉 債其實就是「當代人向後世子孫借錢」。 既然公債是個當代人與未來子孫之間的借貸契約,照理說,舉債額度、 舉債上限這一類的政策,都該由當代與未來公民共同討論決定。但由於 許多未來子孫目前尚未出生,故若單純由當代人以國會多數決定未來子 孫的負擔,顯然是一種跨代之間的不公平。如果當代人不充分顧及子孫 福祉而濫行發債,則等於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子孫的痛苦上,這不但 在哲學意義上不公不義,在心態上更是自私自利。 就跨代意義而言,公債問題其實是個永續發展議題。例如,近年來全世 界各先進國家紛紛將環境保育列為憲法層次的權利,因為當代人往往以 種種經濟發展的理由去排放廢氣、砍伐森林、破壞生態平衡,傷及未來 子孫的福祉;所以要對環境保育給予最優先的保障,其部分原因是因為 永續發展事涉目前不具發言權的未來子孫,容不得現代國民恣意胡為; 如果不以憲法層次的高門檻予以保障,子孫輩的環境權就會被侵害殆盡 。儘管當代人會以「經建也對未來子孫有利」以為遁詞,去合理化自己 對環境的破壞;但諸多經驗顯示,多數人永遠是關心自己遠甚於關心子 孫,對環境侵犯的事例也是罄竹難書。故若不將環境權的位階拉高,永 續發展絕對做不到、未來子孫的福祉也絕難保障。跨代環保理念如此, 在概念上,修公債法上限亦當有憲法層次的莊嚴性,即使是國會的簡單 多數,也不可恣意施為。 更何況,即使從現實面來看,台灣也沒有變動公債法上限的道理。政府 每年若稅收不及政府支出,就會有預算赤字,而公債法所列負債餘額, 約略而言就是歷年所累積的赤字總和。例如,若每年有一千億的流量赤 字,十年就會有一兆元的存量負債餘額。公債法所規範的公債上限是針 對負債存量,但負債累積的真正緣由,卻是稅收不及支出、是流量上出 了問題。 以家庭收支做比喻,若家裡每個月的收入不及支出,月月要靠借錢來勻 支,則這個家庭的累積負債就會不斷增加。公債法上限所規定的,只是 累積負債的一個臨界點,超越它就會受到懲罰。如果政府只想修改公債 法上限,以使自己被懲罰的臨界點不斷調高,其唯一的後果,就是掩蓋 了「入不敷出」的真相,讓問題不斷惡化。 一個國家若無戰爭或如金融海嘯般的偶發性災難,就應該要在每年稅收 與支出之間取得平衡。如果每年稅收不及支出,則無論如何負債餘額就 一直在累積,即使公債上限提高,只是將名義上的「破表」時間延後, 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對於稅收與支出不平的問題,終究要從改革稅制 或縮減支出著手,將流量的缺口止住,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如果政府始 終不敢碰當代稅制,卻只敢欺負未來子孫,這樣做對嗎?五年十年之後 ,現任的總統與院長都下台了,問題都留給繼任者,災難都由未來子孫 承擔。這是負責任的政府該有的作為嗎? 【2010/06/02 聯合報】 maskzero:轉錄至看板 KMT 06/02 12:38 ※ 編輯: maskzero 來自: 210.208.24.24 (06/02 12:38)
文章代碼(AID): #1C1U0rAb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