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扁祈求美下令馬放人 自稱總統任內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

看板DPP作者 (嘉義掰,後會無期。)時間14年前 (2009/10/11 13: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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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1/4/1sqsm.html 中國時報【劉屏/華盛頓十日電】 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的資料,前總統陳水扁並沒有「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而是 「祈求」(pray)美國法院下令美國的軍政府指示馬英九總統立即放扁,並撤銷對扁的無 期徒刑判決。 位在華府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已在周二宣布,對陳水扁所提的案子沒有管轄權,故不予受 理。根據法院在九日提供的訴狀,陳水扁表示,依據《舊金山和約》,美國在台灣行使軍 事占領,迄今未變,所以他的八年總統任內,他不但是三軍統帥,也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 人,是實際的台灣民政長官。 陳水扁指出,他在任內經常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且直到今天,軍政府依然活躍 。中華民國總統有許多職責,但有關台灣之事,美國軍政府是「至高無上」的。他表示, 擔任總統期間,他知悉了軍政府存在的事實,他也接受軍政府的命令。這個軍政府是台灣 的最高權力機構,唯有到了危急關頭,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而現在就是這樣的時刻 。他面臨政治迫害,所以向法院及全世界披露軍政府,並要求軍政府出面保護他。 他在請願訴狀中提出數項要求,包括法院應命令涉台之美國軍政府承認他是軍政府在台灣 的代理人;法院應下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的台灣實際民政長官」中止對他的訴究,撤 銷無期徒刑之判決,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利。 他說,依據美國判例,占領地的民政長官不受當地法院管轄,所以中華民國無權審訊他。 他又說,美國是主要占領國,中華民國是次要占領國;他代表的是主要占領國,依判例不 受次要占領國的法院侵犯,所以美國軍政府應該保護他。他說,唯有適當組成的軍事委員 會才有權審訊他。 他在訴狀中稱馬英九是現任實際民政長官、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他說,台灣地位未定 。他的請願不是尋求解決台灣主權問題,只是尋求美國承認他、保護他。 ---------- 被關到瘋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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