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徹底整頓兩大共犯結構
※ [本文轉錄自 TSU 看板]
作者: AbrahamChang (全力以赴的一年) 看板: TSU
標題: 蘋論:徹底整頓兩大共犯結構
時間: Tue Aug 19 21:51:35 2008
2008年08月19日蘋果日報
陳幸妤憤怒地指責民進黨內誰沒拿過她爸的錢,還點名蘇貞昌、謝長廷與陳菊。其實,民
進黨內各種競選的候選人都需要扁的幫助,扁出資助選,理所當然。日本派閥領袖也是要
拿錢幫忙自己候選人的。不過,這個事件,再度凸顯了國民黨黨產造成台灣民主畸形發展
的弊端。
藍黨產非綠貪腐藉口
阿扁是民進黨內最具募款能力的人,他擔任總統8年,多少財團、政客巴結他,收受賄賂
、政治獻金自然不少。民進黨很窮,可是貪官們很富,形成黨窮官富的怪現象。每到選舉
,黨內候選人沒錢對抗腰纏萬貫的國民黨及其候選人,於是紛紛找阿扁想辦法。
阿扁做為黨內唯一領袖,必須找錢幫忙,錢聚斂的多了,自然幫人部分,自取部分,形成
今天的滔天大案。
但不能因為國民黨有錢,形成不公平競爭,阿扁就可以向財團富商聚斂,甚至部分用來選
舉,部分中飽私囊。對方的黨產不是可容忍貪腐的藉口,畢竟民進黨很多次的勝利,是在
財務相對劣勢下達成的。
國民黨黨產嚴重違背正義和公平,並不表示阿扁及綠官的貪腐就可合理化。但候選人拿取
阿扁的競選費,則無可厚非。如果申報不實,就依法辦理,國民黨內的暗中黨產輸送和短
報,也是歷史共業,理應一併辦理。
阿扁問題之所以嚴重,在於兩點︰一是阿扁金錢的不當來源。由於阿扁當時是總統,要求
企業捐款時含有權力壓迫,以及對價關係回報的意味,類似黑道勒索,非常缺少正當性;
而且,做為總統不可以為同志募款。布希有為麥肯募款嗎?柯林頓有為奧巴馬募款嗎?二
是,從錢的來源、管道、分配、到洗錢匯款,需要一個龐大的共犯結構,這個結構需清查
並繩之以法。
官員助掩蓋令人齒冷
親友和個人會計師、律師做為共犯已經不對,可怕的是官員,尤其主管檢調的主管竟為總
統遮蓋屁股,壓案、吃案、通風報信,置行政責任、倫理與個人操守於不顧,令人齒冷。
這些官員應該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從國民黨的黨產到阿扁的貪腐集團,都是台灣的龐大共犯結構。這兩大毒瘤不除,台灣政
治永無公平清明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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