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師孟和金恆煒 謝志偉沒資格說自己台灣人

看板DPP作者 (kendo26)時間17年前 (2008/05/27 09: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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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 有不允許嘛??能不允許嘛?? : : 法律沒規定不可行之事就視同合法!! : : 所以不是我來告訴你憲法哪裡規定可以改名~~ : : 是你要來告訴我哪裡不可以!! : 哦,請問你要依據憲法的那一條來改國名啊? : 憲法就是根本大法 : 沒規定不代表就能做 : 就好比法律沒規定你不能自殺啊 : 難到你就能自殺嗎? 當然可以~~自殺的人多了~~你看過哪個自殺的人被法辦過?? 即使是自殺未遂~~也沒看過被以自殺未遂罪法辦!! 所以如果你要自殺~~恭喜你!!在中華民國是合法的!! : : 兩蔣是中華民國史上合法的總統~~ : : 他們透過政府組織所制定的規章如未經合法程序變更並無時限規定者則視同繼續有效!! : : 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到現在還搞不懂?? : 真是好笑 : 二蔣已經往生啦 : 你去地獄跟他們好好的談吧 : 現在是2008年 : 不是二蔣時代 : 少在那裏拿二蔣的事胡扯 胡扯的人是你~~政策本來就會有延續性!! 陳水扁時代通過的法律馬英九如果未經正常變更程序仍然有效!! : : 你不能管我怎麼投票!! : : 但是透過投票的結果~~我可能管你~~你也可能管我 : : 如果表決要獨立正名~~不管你怎麼不願意~~你都會變成更名後國家的國名!! : : 至於後續你要不要移民~~就沒人能管了!! : 呵呵 : 你以為投票 : 就能保證這個國家永續下去嗎? : 投完票後 : 不到一個月就完蛋了 : 你要這種國家幹嗎? : 短視近利 : 非常符合你的想法 我要不要這種國家你永遠都不知道!! 但是不管這個國家變成如何~~只要是經過合法程序的~~我們就必須保護他!! : : 照過啦~~咱們繼續講!! : 哦,那請問你是依啥能規定啊? : : 你的邏輯一值在跳針!! : : 你原文只說沒有"人"說不是!! : : 可沒說是在哪個區域的人!! : : 至於我~~只要你有正常人的智商~~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 : 你要嘛就是找碴~~要哪就是沒看清楚~~要嘛就是沒有正常的中文程度!! : 真是滿好笑的 : 我說的人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 又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 對岸十三億人 : 又不是我國的人民 : 幹嘛要理他們啊? : 你滿腦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 當然是啥都聽不進去囉 你的文中哪裡題到中華民國啦?? 就算讓你好了啦~~ 中華民國國民支持一國兩制的比率也不是零~~他們是不是人?? 李敖是不是人??馮滬祥是不是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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