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陳水扁的老婆

看板DPP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7/12/13 01:54),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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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wku ()》之銘言: : 請問你要不要出庭呢 : 我想大家都很關心你的身體 也很體諒 : 不過如果好了 就應該出庭吧 : 還是你要去餐廳用公款進補然後再用收據報公帳呢 看妳問了PO了這種文兩次,好像都覺得沒人回答你很無聊, 如果不介意的話我可以說一下想法。 我想妳應該是沒唸過法律吧,妳應該也不懂法律, 如果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它是真的有權利可以請假不出庭的。 避免你說我嘴炮,我把條文附在下面。 第 294 條 (停止審判(一)-心神喪失與一造缺席判決(一)) 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前二項被告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者,得不待其到庭,逕行判 決。 許用代理人案件委任有代理人者,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 如果不相信我引用的,可以自己去查查看是不是真的, 依照這條法律,被告生病當然可以不用出庭,而且應該停止審判, 今天他有醫生證明認為不適合出庭,那他就有不出庭的權利, 至於醫生是否在證明上造假,那就是涉及醫生要不要負刑事責任的問題, 所以只要有證明,他就有正當的理由可以請假不出庭, 至於要不要受大眾的公評,那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如果根據法律,它是有這個權利也可以行使權利。 如果妳問我說法條上看不到可以請假的敘述, 那我會跟妳說,妳多去翻翻書,妳法學素養太差了, 因為法律絕對不是照字面上解釋就可以了(不然那些法律系的教授都可以滾蛋了), 所以,說一下自己的意見,並沒又惡意, 看妳偏了兩次都沒人回,好像有那麼點孤單, 所以說一些自己小小的意見,希望有回答到妳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2.253 ※ 編輯: kokomoo 來自: 218.164.32.253 (12/13 02:01) ※ 編輯: kokomoo 來自: 218.164.32.253 (12/13 02:02)

12/13 02:24, , 1F
總之就是知法的人在玩法,這種人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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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2:25, , 2F
是制裁不了的,他總找得到漏洞可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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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啦是啦,就跟機要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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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2:32, , 4F
陳總統本來就是守法,藍營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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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2:32, , 5F
DPP全黨都是律師啊...=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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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2:36, , 6F
所以DPP很守法阿,怎樣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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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8:16, , 7F
陳水扁那叫玩法不叫守法,法律拿他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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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8:17, , 8F
要制裁他得先消除他的政治力,然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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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8:18, , 9F
才有可能對他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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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O21Ifp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