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想請問關於<<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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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前幾年美牛事件,MOU,到最近的ECFA. 最早可以追溯到辜汪會談(沒記錯得話就是大法官釋字329號的背景). 條約的簽訂雖然就是這幾個步驟. 不過政治的因素讓這些事情變得複雜. 像是美牛事件帶出的爭議,就包括了. 條約簽訂的程序問題. 還有國際條約對國內的效力等爭議. 甚至在憲法上,就扯到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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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是指總統"批准"?還是指立法機關審議通過這個動作?. 還是說不需經過這整個過程?. 所以說. 協定: 主辦機關 (三十日內) 行政院 立法院. [簽署] ---------> [核備] --->生效---> [查照]*. 報請. *例外:除內容涉及國家機密或有外交顧慮者. 簡單式條約: (同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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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上老師的課是沒有學到簡單式條約跟複雜式條約這兩個名詞.... 不過看到你的推文 我就我知道的範圍回答看看好了 還請板上學長姐們糾正:P. 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裡面 簡單來說把條約協定等分成兩個半(?)層級. 除了條約跟協定兩個層級以外 條約本身也分成兩個層級. 條約:具有條約或公約之名稱者、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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