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請支持罷免破壞大直高中校譽者

看板DCSH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7/10 19:37), 編輯推噓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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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罷免破壞大直高中校譽者 與小組長溝通過,不久之後會發起連署,請多支持,謝謝 一.申訴人ID: chirstie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青蘋果樹 高中, 國中, 國小 [ckclark] Area1-TPHigh 校友 Σ台北地區高中群組 [ckclark] Tai-Senior 高中 Σ台北地區高中 DCSH_4th_305 大直 ◎大直高中第四屆三年五班 difference/on 三.申訴對象︰ onlySN difference 四.申訴理由︰ 申訴理由:被辱罵,卻得不到公道 在DCSH_4th_305被辱罵者onlySN噓文辱罵三字經 該板主difference是辱罵者onlySN的同學 因此置之不理,不刪文,不水桶,並要我自行往上呈報 除了放任onlySN於該板向我提出人身攻擊,更進一步申請onlySN擔任副板主劣退我的文章, 我沒有在第一時間內檢舉此一誇張行為是希望給該板主difference機會作出判決, 但是這似乎是我天真的想法,difference與onlySN之行為更是汙辱了大直高中的校譽, 本人已經同警方向校方調閱到這位onlySN 陳同學的資料! 本人備份所有資料之後,除了採取實質行動以外,也建議小組長/群組長 能正視此問題, 私下水球信件謾罵尚且有罰單處罰,在校板公然侮辱竟然連在該板水桶的處罰都沒有, 這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也希望每位使用者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請參考此一引用規範: 青蘋果樹群組 板主須知 5) 板主不可有瀆職之情事,若被查到,組長有權免除板主職位或予以警告。 並視情況決定是否稟報PTT相關部門。 1. 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者。 2. 看板內發生違法賺錢的情事卻不制止者。 3. 濫用賭盤者。 4. 公開板任意隱板者。 5. 違反本國法律、站規者。 本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罪符合要件: 1.在「公然」的情況下,也就是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狀態。 2.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 例如罵人穿得像妓女,罵髒話、三字經,或者當眾指某醫師不懂醫學常識等都是。 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司法機關是有追訴犯罪的義務, 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向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來, 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 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6) 其餘未盡事宜,以本群組組務公告及本站之板務站規為準。 青蘋果樹群組長 geniusjazz 五.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作者 chirstie (高雄陳春蘭安親班同學們) 看板 DCSH_4th_305 標題 [閒聊] 時間 Thu Jul 9 01:16:34 2009 ─────────────────────────────────────── 麻煩貴班班長能夠勸導一下這位同學 謝謝您^^ #1ALCOhz2 (Hate) 噓 onlySN:難怪你這種腦殘在黑特會有這麼多文章 lol #1ALBPIOk (Hate) 噓 onlySN:白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60.54

07/09 01:24,
幹你屁事 幹你娘 你他媽的就是腦殘 爽
07/09 01:24

07/09 01:26,
來這發文你是準備劣退就是了? 還不快刪 XD
07/09 01:26

07/09 01:26,
??
07/09 01:26

07/09 01:28,
已經備份此篇,請板主定奪,或者送交小組長
07/09 01:28

07/09 01:29,
送阿 白癡一個 有夠幼稚的 lol 你還在讀國中嗎
07/09 01:29

07/09 01:29,
公然侮辱 先謝謝你的和解金囉 準備吃官司吧
07/09 01:29

07/09 01:31,
幹你娘 來阿 怕殺洨
07/09 01:31

07/09 01:31,
我好怕喔 快告我 嚇死我了
07/09 01:31
-- 作者 difference (ㄅ一ㄤˋ) 看板 TPHI_Service 標題 [新增板主]DCSH_4th_305 時間 Thu Jul 9 01:38:34 2009 ─────────────────────────────────────── 看板名稱:DCSH_4th_305 原有版主:difference 新增版主:difference/onlySN 原因:協助版務處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1.180

07/09 01:42,
done
07/09 01:42
-- ● 95 7/09 onlySN ◇ 劣文退回(不受本板歡迎之文章)[閒聊] 麻煩班長勸? -- 作者 chirstie (高雄陳春蘭安親班同學們) 看板 DCSH_4th_305 標題 [閒聊] 時間 Thu Jul 9 01:16:34 2009 ─────────────────────────────────────── 麻煩貴班班長能夠勸導一下這位同學 謝謝您^^ #1ALCOhz2 (Hate) 噓 onlySN:難怪你這種腦殘在黑特會有這麼多文章 lol #1ALBPIOk (Hate) 噓 onlySN:白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60.54

07/09 01:24,
幹你屁事 幹你娘 你他媽的就是腦殘 爽
07/09 01:24

07/09 01:26,
來這發文你是準備劣退就是了? 還不快刪 XD
07/09 01:26

07/09 01:26,
??
07/09 01:26

07/09 01:28,
已經備份此篇,請板主定奪,或者送交小組長
07/09 01:28

07/09 01:29,
送阿 白癡一個 有夠幼稚的 lol 你還在讀國中嗎
07/09 01:29

07/09 01:29,
公然侮辱 先謝謝你的和解金囉 準備吃官司吧
07/09 01:29

07/09 01:31,
幹你娘 來阿 怕殺洨
07/09 01:31

07/09 01:31,
我好怕喔 快告我 嚇死我了
07/09 01:31

07/09 01:35,
快阿 怕你不敢而已 等你唷
07/09 01:35
※ Deleted by: onlySN (220.133.96.44) 07/09/2009 01:54:14 六.訴求︰ 以onlySN之重大惡行 除了應對onlySN進行罰單,水桶等具體處置 difference 以上兩位身為板主卻藐視站規以及國內法律, 更該加重懲治,輕則免去職務,重則給予罰單,以杜絕濫權歪風 轉錄原始證據於下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60.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60.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60.110

07/10 23:24, , 1F
干我屁事
07/10 23:24, 1F

07/11 00:12, , 2F
噗 那怎麼不去找國小班長
07/11 00:12, 2F

07/11 02:11, , 3F
我這屆的耶 原來有這個版唷
07/11 02:11, 3F

07/11 02:11, , 4F
法律的話 是罵你的人違反 不是版主吧 = ="
07/11 02:11, 4F

07/11 02:12, , 5F
去報案就好了啊 刑事 公然侮辱 加油啊 多賠點~
07/11 02:12, 5F

07/11 02:15, , 6F
原來罵人的也是版主之一
07/11 02:15, 6F

07/12 23:11, , 7F
版主瘋了 在很多熱門版CP..還拿了很多劣文 @_@?
07/12 23:11, 7F

07/12 23:52, , 8F
版主被盜帳號了..
07/12 23:52, 8F

07/18 21:49, , 9F
OMG
07/18 21:49, 9F
文章代碼(AID): #1ALoWMea (DC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