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發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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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zxzju (大陸鄉民ptt學習之旅 )時間17年前 (2008/12/02 19: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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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是買的 買發票就是交稅. 事實上買的發票都比實際營業額要小. 算是節省稅費吧. 都不拿發票 他也要想辦法用掉 因為已經花了錢. 轉賣也有 不過只能同一經營范圍的公司用 不是合法行為. 領發票 是可以促使商家交稅. M和K不主動 以前有公民發動索取發票活動 沒有明顯效果. 1,發票兌獎的概念沒有普

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xon (為人民幣服務)時間17年前 (2008/12/02 17: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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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五年多了, 一直都覺得大陸的消費發票制度很怪:P. 在台灣比較簡單, 除了經核定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的小商戶及攤販之外. 所有商家對最終消費者的銷售,勞務,服務都需要開立統一發票. 而且需要主動交付, 否則即屬違法. 大陸的商家除了無證經營之外, 好像不分營業額度都要由稅務機關核定. 大約的營
(還有1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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