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管理宗教或結社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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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nahchang (Jonah)時間14年前 (2011/11/28 1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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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C 憲法:.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 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 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
(還有318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ltlake (SaltLake)時間14年前 (2011/11/24 22: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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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之前抓拿信奉那個圈圈教的人的時候. 有頒布什麼特別的法律. 還是根據既有的什麼法在辦?.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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