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菲將台灣詐騙犯遣返大陸 台召回駐菲代表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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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HectorZhou (Falcon Over Hissarlik), 信區: MilitaryView
標 題: 不滿菲將台灣詐騙犯遣返大陸 台召回駐菲代表
發信站: 水木社區 (Tue Feb 8 17:58:23 2011), 站內
文章來源﹕香港中通社 作者﹕ 發布日期﹕2011-02-08
【歐洲時報網】針對菲律賓發表聲明﹐就14名台灣詐騙嫌犯被遣送到中國大陸表示“遺憾”而非“道歉”﹐台灣決定召回駐菲律賓代表﹐並即刻取消菲律賓人士赴台的簽証優惠﹐以表不滿。另一方面﹐台灣刑事警察局已就此案致函大陸公安部門﹐希望大陸盡快公布案情﹐將台灣嫌犯遣返回台﹔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勛強調﹐以共同打擊犯罪的立場而言﹐兩岸關系不會因此事件受到影響。
香港中通社7日報道﹐菲律賓警方去年12月27日在馬尼拉逮捕24名涉及跨國詐騙的嫌犯﹐其中14名為台灣居民、10名為大陸居民。由於本案受害人全為中國大陸民眾﹐且詐騙金額高達1.4億人民幣﹐北京方面要求菲方依據“菲中引渡條約”﹐將涉案人犯全數遣送至中國大陸﹔台灣方面雖然提出反對﹐要求將台灣嫌犯遣送回台受審﹐但菲方已於2月2日清晨完成遣送作業。台灣方面因而聲稱﹐將“全面嚴肅檢討”台菲之間的各項交流馴r擔□匾□輩慌懦□V沽降睾獻骷蘋□?
對此﹐菲律賓駐台機構“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7日發布聲明﹐表示“深切遺憾”。聲明說﹐菲律賓是依此案受害人為中國人、共犯也為中國人、以及本案在中國可以得到最妥適解決等考慮﹐決定了遣送的動作。菲方指出﹐中國和菲律賓簽有引渡條約﹐以及菲方了解兩岸簽訂了“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應該可以共同處理本案。聲明強調﹐台菲之間存在長久友誼﹐菲方希望這次事件﹐不會損害雙方的緊密情誼﹐菲律賓仍然歡迎台灣人到菲律賓﹐並且承諾會保護“守法的台灣人”。
然而﹐由於菲律賓的聲明中並未出現“道歉”字眼﹐台灣“外交部”隨後作出回應﹐決定立即召回台灣駐菲律賓代表﹔過去菲律賓人士持歐美護照赴台的免簽証優惠﹐即刻取消。至於台灣向菲律賓人士提供每年大約12-15個名額赴台學習中文的獎助學金﹐暫時不會取消。
另一方面﹐台灣刑事警察局長林德華日前已就此案與大陸公安部港澳台辦事處聯絡﹐希望大陸盡快公布案情﹐將台灣嫌犯遣返回台。林德華表示﹐台方向大陸公安部門提出3項要求﹐首先﹐希望對岸盡速公布被抓的台灣人到底犯下何種刑案、涉案程度等相關案情﹐讓家屬了解﹐並協助探視及行使辯護權﹔其次﹐根據台灣與大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內容與精神﹐以往兩岸境內有對方人士犯罪﹐都會互相通知並提供嫌犯背景資料等﹐刑事局希望這次公安部也能秉持互助精神處理此案﹔第三﹐刑事局要求大陸調查告一段落後﹐盡速將14名台灣嫌犯遣返回台。
台灣刑事局表示﹐大陸公安部對上述要求反應相當正面﹐已向相關單位轉達﹐並協調處理。
除了刑事警察局之外﹐台灣海基會也透過相應窗口與大陸溝通﹐希望將這些嫌犯遣返回台灣接受審判﹐並要求大陸保障他們的訴訟權益與人身安全。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勛7日表示﹐由於這是一起犯罪事件﹐大陸還有一些流程必須處理﹐這是在刑事偵防工作上都需要有的過程。他認為﹐此事凸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有強化必要﹔他強調﹐以共同打擊犯罪的立場而言﹐兩岸關系不會因此案受到影響﹐沒有任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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