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錯標訴願駁回 北市:業者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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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爾錯標訴願駁回 北市:業者為鑑
更新日期:2010/07/01 15:5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日電)戴爾電腦去年兩度發生商品錯標事件,遭北市府處新台
幣100萬元罰鍰,戴爾向經濟部提起訴願遭駁回。北市法規會今天表示,網路業者應以此
為鑑,體認「提供正確消費資訊」責任。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天指出,經濟部這項訴願決定,堪稱網路交易秩序建立重要的
里程碑。網路銷售業者應以此案為鑑,體認「提供正確消費資訊」是網路銷售業者的責任
,並加強公司內部流程管理,避免出現錯標情形;如發生錯標事件,也應以照價出售為原
則,以免商譽受損,又受到主管機關裁罰。
戴爾電腦去年6月25日、7月5日兩度發生商品錯標價格,台北市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
條規定,處分戴爾電腦100萬元罰鍰,戴爾公司繳交罰鍰後,向經濟部提起訴願。但經濟
部上週決定駁回戴爾訴願,並認定台北市政府重罰戴爾的處分合法妥當。
經濟部訴願會指出,網路業者具有「提供正確消費資訊義務」,不得透過自己片面訂定的
定型化契約排除其法律責任。戴爾「因自己過失」,兩度提供錯誤標價,「第1次錯價事
件訂單筆數為4萬9021筆、訂購數量總計14萬4486台;第2次錯價事件中訂單筆數為1萬
5422筆、訂購數量總計4萬9884台」。
經濟部訴願會認定,台北市政府「衡酌戴爾過失及其違規情節重大等因素,對於戴爾兩次
錯誤標示價格展售商品之行為,加重處罰至新台幣100萬元,裁量並無不當」。9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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