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錯標訴願駁回 北市:業者為鑑

看板Cross_Life作者 (F-1)時間15年前 (2010/07/01 19: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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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1/5/28h63.html 戴爾錯標訴願駁回 北市:業者為鑑 更新日期:2010/07/01 15:5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日電)戴爾電腦去年兩度發生商品錯標事件,遭北市府處新台 幣100萬元罰鍰,戴爾向經濟部提起訴願遭駁回。北市法規會今天表示,網路業者應以此 為鑑,體認「提供正確消費資訊」責任。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天指出,經濟部這項訴願決定,堪稱網路交易秩序建立重要的 里程碑。網路銷售業者應以此案為鑑,體認「提供正確消費資訊」是網路銷售業者的責任 ,並加強公司內部流程管理,避免出現錯標情形;如發生錯標事件,也應以照價出售為原 則,以免商譽受損,又受到主管機關裁罰。 戴爾電腦去年6月25日、7月5日兩度發生商品錯標價格,台北市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 條規定,處分戴爾電腦100萬元罰鍰,戴爾公司繳交罰鍰後,向經濟部提起訴願。但經濟 部上週決定駁回戴爾訴願,並認定台北市政府重罰戴爾的處分合法妥當。 經濟部訴願會指出,網路業者具有「提供正確消費資訊義務」,不得透過自己片面訂定的 定型化契約排除其法律責任。戴爾「因自己過失」,兩度提供錯誤標價,「第1次錯價事 件訂單筆數為4萬9021筆、訂購數量總計14萬4486台;第2次錯價事件中訂單筆數為1萬 5422筆、訂購數量總計4萬9884台」。 經濟部訴願會認定,台北市政府「衡酌戴爾過失及其違規情節重大等因素,對於戴爾兩次 錯誤標示價格展售商品之行為,加重處罰至新台幣100萬元,裁量並無不當」。9907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49.221 ※ 編輯: Formu1a0ne 來自: 211.76.49.221 (07/01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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