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了無新意的黨魁選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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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搞錯了,中國也不允許種事發生. 我區分幾個立場. 1.自由主義. 1.1.不危害他人的自由的自由. 1.2.以財產權論證人權. 在這個立場底下政府不經王家允許不該動到王家土地. 2.社群主義. 這才是集體的利益凌駕於個人利益. 政府可以有條件的動王家土地. ps: 這塊我不熟. 3.共產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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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讀過傅柯就大概知道怎麼一回事了. 在解嚴時代是法西斯無誤. 但是解嚴後,. 國民黨政權建立的社會關係,統治階級,價值觀和社會體系都還是存在. 儘管民主化了. 但是手段完全符合民主國家的民主做法嗎?. 並沒有,看到一連串的事件,打壓政敵的方式都不是民主國家允許的. 尤其是國民黨還控制著媒體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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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落落長. 簡單說就是群體利益跟個人利益的問題. stayinalive說的(兩行解決). 在不危害個人利益或個人利益有對應的補償. 群體利益就應該受到保障. 其實這種想法已經是錯誤的 但是 這是我同意的底線 (很無奈). 台灣人 例如大白熊說的那篇是 個人利益可以超越群體利益. 所以說 連當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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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此文, 觸目驚心.. 幸還有 大白熊兄可以陳述公義. 何謂 充分保障 ? 如何認定 ?. 決的事情不包含私有財產吧? 除非高鐵要通過那種大事. 大白熊舉了很好的例子 (我想到的也是這例子, 不過太血腥了, 我本不便舉). >>那麼有一天假如科學家發現某人的血和肉可以治療愛滋病. >>救活世界上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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