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看來馬英九大勢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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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法. 那是國民黨"自願"去遵守. 跟台灣人民沒關系. 其實. 你沒看出憲法增修條文的一個陷井. 那就是. 在你po 的維基裏有一條. (三)明定兩岸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得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之,中共不被我方視為叛亂團體。. 這一條也就是說明了,中華民國已經放棄大陸地區了. 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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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它國簽定的經濟條約也不是法律啊﹐政府不一樣要遵守嗎﹖政府的許多東西不一. 定是以法律存在的﹐比如說部門的一些公告﹐政府法令等﹐都不會特別立法。隻要與. 上位階法律不相抵觸﹐即會生效。. 舉個例子﹐政府各個部門都有所謂規章制度﹐規定辦事流程等﹐這些肯定不全是法律﹐而是依法制定的規定。九二共識即是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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