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置底檢舉處﹐請勿版面發文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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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9推 20噓 68→)留言9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moTT (為愛而生)時間14年前 (2011/07/18 14:3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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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請推文,也可以寄信版主。若版面發文則一律刪除。. 請勿在本文推跟檢舉無關的事或藉機引戰挑釁,屢勸不聽的會按妨礙板務處理。. 2. 累計制從2011-07-07板規v3.0公告開始計算,如果板友想知道本板水桶累計情況. 可以按z-2-1查詢。. 3. 檢舉時請寫明: 1)文章代碼 2)違規I
(還有21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fa (^@@^)時間19年前 (2006/08/19 0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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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請推文﹐也可以寄信版主。. 若版面發文則一律刪除。. 順便說一下﹐有些檢舉理由很不好用﹐比如 造謠﹐鬧版﹐違規 等. 要盡量避免。. 另外﹐檢舉時最好不要用文章編號﹐盡量使用文章代碼﹐. 在文章編號前按大寫Q﹐就可以看到﹐比如本文是#14vUe-4P. 編號會變﹐但這個代碼不變﹐便於版主找到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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