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中國政府及法院侵犯人民參選的權利?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時間8年前 (2017/02/06 02:04), 8年前編輯推噓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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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 經選民10人以上連署的參選人就應該被列入初選名單,並公佈。 再經由選民小組討論,成為正式候選人。 1.劉萍等人爭的是,已達30人連署,但初選名單沒有他們。 請問中國的法律人,為何中國政府不依法辦理選舉? 2.地方政府違法在先。人家爭權利,又說人家尋釁滋事、聚眾擾亂公共秩序。 請問中國的法律人,為何中國政府侵犯人民參選的權利? 3.沒看到選民小組如何組成。 請問中國的法律人,這是黑箱作業? 是不是共產黨人組成選民小組,讓他們去決定誰能選、誰不能選? 是不是共產黨根本就控制了一切? 我們不要講那些不著邊際的空話。可否直接跟我們說說, 為什麼中國政府不依法辦理選舉、侵犯人民參選權利而且使用黑箱作業? 這些人爭的都是人民的權利。 例如新鋼集團公司帶薪休假制度的違法性、婚假產假、加班工資的不合理、退養制度。 這是實實在在的在替工人階級爭權利。 憲法第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 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憲法講的這麼好聽,實際上卻踐踏工人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41.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6317862.A.7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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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中國獨特的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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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字彙裡,並非做工的就是工人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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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階級是由共產黨定義的。正如同PRC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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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並未定義什麼叫"人民",是不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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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由共產黨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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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roc憲法觀念去理解prc憲法會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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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的謬誤。例如roc憲法就定義了"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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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擁有roc國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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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prc可沒說你擁有prc國籍就是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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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的"人民"。很多時候共產黨口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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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其實是指它自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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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awak (1.171.48.92), 02/07/2017 0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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