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学者:两岸领导人会面是“统一”的第一步
台学者:两岸领导人会面是“统一”的第一步
http://opinion.huanqiu.com/opinion_china/2015-11/7926085.html
王裕庆
两岸领导人将于7日在新加坡会晤,双方以“先生”相称,这是两岸分治66年以来,
两岸领导人首次会面(下称“习马会”——编辑注)。而双方会面的新加坡,就是1992年“
汪辜会谈”的举办地,那次会谈让两岸关系有了一中框架下的“九二共识”。笔者相信,
此次两岸领导人会晤将建立未来两岸交流的一个新规则。此外,我们看到,大陆对台湾已
经有了非常大的善意,而且还给予台湾当局这个“亲兄弟”以十足的照顾,台湾方面也应
珍惜这个难得的两岸领导人会面的机会。
首先,此次“习马会”,对于未来官方会面方式来说是一个突破。尤其是,两岸领导
人可以在“一个中国”框架下会面,对于两岸关系未来在外事合作上都会提供新的模式。
而彼此称呼“先生”的务实做法,也将会提供一种新的模式,换言之,“先生、小姐、
女士”等称呼将会取代彼此官衔的称呼,以避免出现“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的表述
。笔者相信,只要两岸同胞都坚守“一个中国”,继续遵守“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两岸
未来会带给大家不一样的惊喜。所以,笔者建议台湾岛内各党派应珍惜两岸走到今天的发
展成果。
其次,此次“习马会”也符合两岸同胞的期盼,尤其是在未来两岸许多议题的沟通上
,两岸领导人的会面是必要的,对进一步沟通有帮助。而就“一个中华民族”的高度来说
,大家会面聊开才是进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阶段。换句话说,两岸关系要进入真的“
两岸一家亲”的阶段,就是必须让大家把心中的误解、心结与需要说清楚,如同笔者家里
是两岸家庭一样,“有话讲清楚”与“有误会搞明白”才会有家庭和谐与关系稳定。
最后,此次“习马会”,笔者认为是一种抛砖引玉,来鼓励坚持“一中”的台湾党派
,只要台湾内部哪个党派愿意坚持一中框架下的“九二共识”,都会得到大陆的鼓励,并
且,台湾方面也可以不用像以前一样到处烽火“外交”浪费钱,可以直接得到他们想要的
尊重。当然,台湾方面也可以借由这次见面,把自己心中想要的东西在会面中说出来,所
谓“见面几分情”,都是一家人,真的没有什么不能当面说清楚的。同样,美国方面也会
希望两岸能常常通过对话解决两岸实际问题,并积极支持此次会面。因此,笔者认为,只
要两岸坚守“一中”,坚定地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努力,其实能实现领导人会面,就是促成
两岸团结与完成统一的第一步。所以,笔者非常相信两岸领导人迈出这一步,就是为两岸
中国人的福祉而努力!因此并没有所谓“为了个人历史定位”或“介入2016台湾地区大选
”等问题。
总之,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与“一家亲”的理念,绝对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所期待的。
不论是从两岸大局,还是各自自身的发展来说,此次“习马会”都是一种良好的沟通方式
。正因笔者本身就是两岸婚姻与两岸家庭的一份子,因此,对此特别有感受。笔者真心希
望,两岸都能如同笔者的家庭一样,在一个家庭的原则下,在会面时把误会解开、把心结
说明白,把需要说清楚,这样才是一家人。我们两岸真的需要在这个特殊时刻,想想我们
两岸的未来,到底要这么走。(作者是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台生)
--
我曾誤闖一個我以為式的文人看板,咎於那夥混人竟不以為恥的將板子分類掛在歷史名下。
板裡頭盡是些掛著文人招牌的混混,義憤填膺的聲討共產黨的稱為仗義而行,但板上官官相
衛的行徑不啻他們極力聲討的共產黨。於是我開始能體會現實中的共產黨的難處了…
為圖板上名聲之利益就使難為法制社會,真實得面對利益、人情的試煉想必更是九死一生。
混混尚能開脫,無知能為之辯解。但文人式的混混令人做噁則毋庸置疑。
人性已為萬惡共黨解了套,悲觀如我思「人類在往後追求靈魂上的純淨也只是徒勞無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57.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46850034.A.0F0.html
推
11/07 08:59, , 1F
11/07 08:59, 1F
→
11/07 08:59, , 2F
11/07 08:59, 2F
→
11/07 09:09, , 3F
11/07 09:09, 3F
→
11/07 09:11, , 4F
11/07 09:11, 4F
→
11/07 10:06, , 5F
11/07 10:06, 5F
→
11/07 10:07, , 6F
11/07 10:07, 6F
→
11/07 10:08, , 7F
11/07 10:08, 7F
→
11/07 10:32, , 8F
11/07 10:32, 8F
→
11/07 10:32, , 9F
11/07 10:32, 9F
→
11/07 10:33, , 10F
11/07 10:33, 10F
→
11/07 10:33, , 11F
11/07 10:33, 11F
→
11/07 10:34, , 12F
11/07 10:34, 12F
推
11/07 11:13, , 13F
11/07 11:13, 13F
推
11/07 13:01, , 14F
11/07 13:01, 14F
→
11/07 13:01, , 15F
11/07 13:01, 15F
→
11/07 13:02, , 16F
11/07 13:02, 16F
推
11/07 15:11, , 17F
11/07 15:11, 17F
→
11/07 15:12, , 18F
11/07 15:12, 18F
→
11/07 15:14, , 19F
11/07 15:14, 19F
推
11/07 15:29, , 20F
11/07 15:29, 20F
→
11/07 15:30, , 21F
11/07 15:30, 21F
→
11/07 16:11, , 22F
11/07 16:11, 22F
→
11/07 16:11, , 23F
11/07 16:11, 23F
噓
11/07 16:39, , 24F
11/07 16:39, 2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