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前途 大陸:全中國人民決定
※ 引述《longyin (龍吟)》之銘言:
: 其實有一個問題。
: 美國的某一個州想脫离聯邦獨立
: 必須征得絕大多數州的同意才行。
: 也就是說必須由全美國人民決定,而不是該州居民
: 自行決定。
現在的美國是這樣。不過如果真從法理上來講﹐北美十三州是有權單獨脫離的。
因為當年他們是先成立一個邦聯﹐後來才改組為聯邦﹐在邦聯時代有明確說
各州可以自由脫離﹐後來變成聯邦時最初是說延續邦聯時代的州權﹐但聯邦的憲法
就沒明確說到這個脫離的問題了。
後來第二次獨立戰爭(英美戰爭、美加戰爭)及戰後一段時間﹐當時南方各州強﹐
北方州弱﹐北方州幾次威脅要脫離聯邦獨立﹐包括戰爭中想中立不跟英國打﹐
然後就天天南方罵北方﹐北方需要依賴南方的經濟﹐終於還是沒有敢脫離。
後來林肯時代風水輪流轉﹐變成北方強南方弱﹐南方想脫離而北方不肯丟掉這個市場﹐
變成天天北方罵南方。最後南方各州認為州權高於聯邦權﹐他們有權獨立就獨立
另建一個州權很大的邦聯﹐而北方各州持的就是林肯的“契約解除必須雙方同意﹐
單獨一方的不是解除契約﹐是違約”觀念﹐把南方打趴下了。
南北戰爭之後﹐聯邦權被強制規定高於州權﹐此後州權逐步被壓縮﹐而聯邦政府
獲得了包括各種民兵權、中央財政權等等權力﹐特別是到了老小羅斯福之後﹐
美國成為一個聯邦政府說了才算、各州說了不算的國家﹐並延續到現在。
誰敢質疑聯邦政府的合法性﹐聯邦政府就讓你知道什麼叫做“民主國家的民主意志”。
但到了最近幾十年﹐在檢討研究美國建國時的各種文件與關系時﹐大多數學者
都轉而認為從法理上來說﹐當時南方的邦聯才合法理﹐北方林肯並不能站住腳。
但﹐誰叫你南方輸了呢。贏者代表正義一兩百年也不過剛剛好。
不過從1980年代起﹐美國的大法官在裁決案件的判詞中﹐對州權的重視慢慢增加﹐
形成了20多年的州權派復興﹐直到小布什年代。雖然在大方向上﹐聯邦權還是
威到沒有一個州敢正面抗衡﹐但在一些小細節審判上﹐慢慢增多了不少把權力放到
州政府決定的事情﹐(譬如是否允許同性婚姻、允許大麻、允許死刑等)﹐
而在州的規定與聯邦產生沖突時﹐也多了些大法官投票結果不是5:4險勝就是4:5稍敗的
對州立法、州行政規定的肯定與支持。
不過最近幾年的奧巴馬時代﹐沒再怎麼關心美國國內﹐就不知道現在怎樣了﹐
是州權繼續復興﹐還是聯邦權反撲...
話說回來﹐未來一個趨於權力分散的美國﹐會是一個對中國無害的好美國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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