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界呼籲兩岸聯手保釣 台灣提條件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時間11年前 (2014/06/03 00:16), 編輯推噓-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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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呼籲兩岸聯手保釣 台灣提條件 http://goo.gl/3fskok BBC中文網 6/2 2014 台北訊 針對外界呼籲兩岸應聯手保釣,台灣外交部表示,在中國大陸未正視中華民國存在之前, 雙方沒有互信基礎,並無可能。 針對中、日、台3方都宣稱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無法解決,外交部6月1日重申,釣 魚台列嶼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的附屬島嶼,中華民國對釣魚台列嶼一貫立場是「主權在 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這也是馬英九總統所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的主 要原則。 至於外界呼籲兩岸應合作捍衛釣魚台列嶼主權,外交部強調,兩岸合作須有互信基礎,若 一味否定中華民國在光復台灣(包括釣魚台列嶼)所作的歷史貢獻,以及保護台灣漁民所 作的長期努力,恐難創造聯手保釣的有利條件。 外交部表示,除了缺乏互信之外,兩岸對於解決爭議的構想不同,雙方對於《中日和約》 看法也不同,以致迄今難以合作。 外交部以去年台、日簽署漁業協議為例指出,傳統的觀念是主權與漁權不可分,但《台日 漁業協議》採取現代觀念,也就是主權不可讓步、但可擱置,先處理漁權爭議,待條件成 熟時再處理主權爭議。 台灣漁民殷切希望先解決漁業爭議,台灣政府亦認為如此較有利。根據統計,簽署前一年 雙方海域爭議有17件,去年只有1件。台灣漁民在釣魚台海域的捕獲量增為3.6倍,價值增 為2.9倍。 但是,中國大陸並不贊成台灣先解決漁權爭議的作法,因此反對《台日漁業協議》。 外交部進一步指出,1895年日本取得釣魚台列嶼主權的唯一法律依據就是《馬關條約》的 割讓,1941年珍珠港事變後我國對日宣戰,就已宣示廢止。二戰後,我方用1952年《中日 和約》第4條正式廢止《馬關條約》,並溯及1941年生效。這也是中華民國光復台灣正式 的法律依據,更是攸關國家主權、民族大義的歷史文獻。 但是,中國大陸1972年與日本建交時,竟要求日本廢止《中日和約》,雙方看法大不相同 。 外交部表示,中國大陸若沒有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雙方沒有互信基礎,恐難創造聯手保 釣的有利條件。 -- http://zuilon2000.pixnet.net/blog 海峽國際網 http://www.facebook.com/siwnet fb版(給忙碌的人看精簡版) 走出台灣孤島,勇於面對兩岸,踏入國際社會 拋下藍綠政治漩渦,丟棄亂媒的惡習,建立台灣人的國際視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5.153.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01725816.A.F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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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之後ROC政府所對外簽訂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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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PRC政府均不可能承認其有效性的!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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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和約》本身而言,假如PRC政府承認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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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等於間接承認舊金山和約,這會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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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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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妳放心啦 我們馬桶會自己軟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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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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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談條件,找找鏡子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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