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震怒] 應該給立院閣揆同意權

看板CrossStrait作者時間14年前 (2011/12/17 21:0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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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常換行政院院長(總經理)是蠻好的。 : 作不好就換人很有彈性。 : 就國家人民的利益而言,但是還是同一個政黨在執政,績效良壞與否看得出來。 : 反正功過就由同一政黨的執政團隊概括承受。 : 若行政院院長同意權給國會,則功過究竟屬誰,不易區分,人民無從選擇。 : 就政黨而言,就雨露均沾,每個派系都有上台執政的機會,不用吵誰的能力強,去做做 : 看就分得出高下。 看在你是泛藍的也算蠻理性的鄉民份上 手滑回你一篇 以政治學而言,閣揆同意權給國會沒太大用 先不論國會生態, 中華民國憲法裡的總統權限跟美國總統差不多 甚至還要大 怎麼個大法呢?? 總統光憑他的職權就可以將經由國會同意的閣揆 貶為總統的執行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3.186 ※ 編輯: stayinalive 來自: 59.112.213.186 (12/17 21:15)

12/18 17:38, , 1F
多謝。
12/18 17:3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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