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貼吧吧主未及時刪除罵女縣長帖子遭警方傳審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時間14年前 (2011/05/31 13:19), 編輯推噓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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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縣貼吧吧主未及時刪罵女縣長帖子遭警方傳審 2008年04月30日08:44 來源:《新快報》 【字號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論壇 網摘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因為未及時刪除辱罵息縣(屬河南省信陽市)女縣長的帖子,吧主遭警方傳審。”近日,百度“息縣吧”吧主“我最丑”發帖喊冤,該帖被轉至各大論壇后,獲知消息的網友紛紛組成“觀光團”,趕赴“息縣吧”聲援,並炮轟息縣政府扼殺言論自由的行為,可與不久前的“西豐事件”“並駕齊驅”。不少網友強烈要求息縣政府就此事向廣大網民以及“我最丑”道歉,該事件更被網友們譽為“中國首例貼吧案件”。   有人發帖辱罵女縣長?   近日,一則名為《百度“息縣吧”吧主被公安局傳審》的帖子在國內各大網站流傳,帖子中,百度“息縣吧”吧主“我最丑”稱,4月14日他被當地網管大隊帶到公安局做了口供和筆錄,主要原因是別人發帖謾罵政府有關人員,“我最丑”未刪貼。   “我最丑”稱,他在2005年申請成為百度“息縣吧”吧主。“從此沒事便進去看看,一個地方小縣城的貼吧,人流量很小,一般每天的新帖子也就是10個左右,並且包括廣告刷屏帖等,偶爾上來也就是刪些廣告,刷屏等帖”。但今年1月,他在自己的空間接到了一個未注冊留名為“息縣公安局”的留言,“息縣公安局”自稱是公安局網絡監察大隊的民警,希望“我最丑”和他們聯系,交出貼吧管理員用戶名和密碼。因為是自己的私人空間,“我最丑”沒有同意他的請求。“后來居然有人在貼吧謾罵那些人員不應該威脅吧主。還有好多不認識的網友在裡面同聲痛斥,並鼓쀊y我堅持住,給息縣網友一個發表言論的地方。我實在不願意過問這裡面的是是非非。大概過了兩個星期,我再去看的時候,謾罵的帖子已經沉下去了。”   “2008年4月14日,三個自稱是網管大隊的人找到我,向我出示了政(証)件。我被帶到公安局,開始了兩個多小時的審(詢)問以及記(筆)錄。他們主要說貼吧是我建的和管理的,那地方出了問題就該找我,因為裡面出現了辱罵他人的比較嚴重的話,特別指出一個說息縣女縣長的話的帖子,這個帖子我根本沒看過什麼內容,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息縣有女縣長!”“記錄結束后給我看了下記錄,然后讓我在上面簽了字,按了手印。”   “我最丑”表示,自己做吧主,百度也從來沒有給過好處,自己從來沒在裡面說過惡意中傷別人的話,別人罵人,自己卻落得如此下場,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我最丑”於4月15日中午12點申請辭職成功。   在帖子的最后,“我最丑”表示自己仍然寢食難安,並問道:“百度創建貼吧,在地方貼吧中,一定要有國家機關的人員在裡面管理,貼吧才得以和諧嗎?如果真的再走‘正規’路,我該何去何從?”   記者隨后調查發現,“我最丑”的申訴最早於4月16日出現在百度“息縣吧”上,當天就被刪除。4月17日,“我最丑”再度發帖,並詢問自己是否“涉嫌違法犯罪?是否構成違法?已經辭職,是否還會追究責任?百度給人一個做吧主的權利,義務管理,是不是還要受到正規部門的威脅?”   4月18日,“我最丑”再次發表自述,改變了口徑,承認“這次的事情有我的不對,我沒有盡到吧主義務,及時刪除網友辱罵女縣長的信息。事情至此,給我和網監都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所以我又感覺到很自責。”他還透露,“網監稱不再找我,希望此事就此結束。”   記者一度嘗試聯系“我最丑”,希望進一步了解事件的相關細節,但未得到回復。   “息縣外宣辦”ID是惡搞?   4月19日,此事轉至各大論壇,逐漸引發網友關注。“息縣吧”口水戰升級。當晚,百度“欒川”吧原吧主“愛在欒川”發表題為《吧主的人身權利由誰來保障?(見証“息縣吧”吧主被公安網監傳審始末)》的博文,補充講述了事件的經過。   “愛在欒川”表示,“我最丑”四處發帖“申冤”,這個不能怪他,他也沒有錯。吧主是義務為貼吧服務的,沒有任何薪酬,也不是貼吧的受益者,為什麼要對吧友的“不當”行為負責?   “愛在欒川”呼吁,“希望息縣網警對這一行為向廣大網民道歉、向原吧主‘我最丑’道歉!希望息縣吧的事情可以盡快平息!”4月26日,事件進入白熱化階段,網友們自發組成“觀光團”,從天涯、貓扑、網易等各大論壇趕赴“息縣吧”,開展爆吧行動,聲援“我最丑”。“息縣吧”的刪帖量也進入高峰階段,目前,在“息縣吧”裡,言辭激烈的帖子以及攻擊政府的帖子大多沒了蹤影,而在天涯上,相關帖子雖然點擊及回帖率極高,但也僅是“曇花一現”。此事被網友們譽為“中國首例貼吧案件”。   4月28日,“息縣吧”上出現了“息縣外宣辦”、“息縣新聞發言人”的ID,並要求網友們言論自律。“息縣外宣辦”發表題為《警告在此詆毀息縣形象別有用心的人》的帖子,嚴厲警告網友:“今天一些網站歪曲報道我們息縣的黨政領導干部及公安形象,一些人不負責任地在此散播蠱惑性言論。在此嚴厲警告一些人,我們不排除採取法律手段解決的途徑!我們已經採集所有的用戶ID,不排除全面抓捕的可能性!請大家注意自己的言論,共同維護一個健康的網上環境!”“息縣外宣辦”還表示,“我們已經在上午召開緊急會議,參照有關法律作了詳細的部署。希望大家不要 以身試法。”   “嚴厲警告”、“全面抓捕”、“以身試法”等詞語進一步激怒了網友,不少網友紛紛將矛頭對准了息縣政府,指責息縣政府“濫用職權”,嚴重干涉網絡言論自由。而呼吁息縣政府道歉的聲音此起彼伏。   網監大隊有沒審訊吧主?   盡管有網友不停聲援,也有少數網友提出了自己的質疑。網友“FIFA頭球王”列出6條理由反問“我最丑”:1.你當吧主的任務是什麼?隻是刪除廣告帖子?你當了吧主就得有吧主的責任感,在你的貼吧有亂罵人的現象,你也不加以管理和疏導,這難道你沒責任?2.網絡罵人對嗎?任何人都不能以自由為借口侵犯別人的權利;3.關於強迫你交出賬號和密碼。這個問題很關鍵,我想你還是出來說說,他們是怎麼強迫的,起碼他們找你要,你不給,他們也沒追問,這不算是強迫吧?如果想搞你的ID,網監可以隨便用個辦法來解決,有必要用強迫的字眼嗎?4.網監大隊是否有權力管本 地貼吧?網絡在“自由”的掩飾下,滋生了很多垃圾,政府部門有必要進行一定管理和引導,即使在西方國家也是這樣做的;5.關於網監大隊是否有權力這樣做,這個話題我想“我最丑”吧主是法盲,你就不需要勉強來回答,那些自稱懂法的人來談談;6.網監大隊審訊了你嗎?   對於第六點,有網友表示贊同,“因為‘息縣吧’裡出現了很多人身攻擊的貼子,警察找貼吧管理者了解有關情況,這也沒什麼的,公安機關隻是向吧主了解情況,也沒對吧主採取什麼強制措施,任何人都有跟公安機關配合的義務。”   縣委宣傳部:隻是詢問吧主   記者昨日就此事,先是撥通了負責詢問"我最丑"的息縣網絡監管大隊的一名民警,他表示,在此之前已經有媒體聯系過他,但因為有相關規定,他不能接受記者的任何採訪。他告訴記者,關於此事,他們已經上報息縣縣委宣傳部。   記者隨后撥通了息縣縣委宣傳部的電話,一名時姓工作人員接聽了記者的電話。她首先澄清,公安局對"我最丑"進行的是詢問,而非"傳審","這一說法不正確"。而"詢問"則是基於一段時間以來,"息縣吧"裡面有許多辱罵他人的帖子,有關部門就相關情況對吧主進行了詢問。當記者問及是否因為帖子裡有涉及罵息縣一女縣長時,時女士表示,無論在帖子裡對誰進行了人身攻擊都是不當的,都是不合法的。時女士強調,公安機關隻是以証人的身份對"我最丑"進行了相關的調查取証,沒有對其進行人身限制,更沒有任何過激的行為。她同時表示,"我最丑"在帖子裡講述的詢 問的情況與當地公安機關上報給他們的情況有所出入。   對於"息縣吧"裡出現的"息縣外宣辦"、"息縣新聞發言人"的留言時,時女士強調,息縣目前根本沒有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也不可能在網上發表如此措辭不當的警告。這不過是有人在借機炒作,息縣政府不打算對此事召開新聞發布會,也不打算做任何澄清,"這隻會越描越黑",現在網絡上一切以息縣相關部門為名的ID發表的言論也"純屬無稽之談"。    律師說法   網監大隊此舉未違法   到底公安機關對貼吧吧主的取証是否合法?記者昨日帶著相關問題採訪了朱永平律師。   朱永平律師表示,網絡監管大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網絡警察,對網絡上違反《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言論進行監管,網警可以依法傳審、詢問相關當事人。   在此事件中,“我最丑”作為“息縣吧”吧主,對吧裡的帖子負有一定的管理義務,當貼吧裡出現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帖子時,吧主有責任對帖子進行監管,並及時刪除涉嫌違法的帖子。在事件中,“我最丑”並沒有對帖子盡到相關的監管責任,由此看來,網絡監管大隊對吧主的傳審、詢問是合理合法的。 (責任編輯:徐焱) http://politics.people.com.cn/BIG5/14562/7183595.html ==== 膽敢罵黨指派的縣長 這就是赤裸裸的配合外國勢力要顛覆中國 自然要抓來泡茶的 PTT中國憤青們是舉雙手雙腳支持的 -- 統派名言截錄 1.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只有殺光所有主張轉型正 ......:義之人 外省族群才能免於全部屠殺 2. 若問我,馬英九執政 我願意挺中華民國,若DPP執政 我去當第五縱隊+解放軍內應+嚮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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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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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是人民網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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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了....是人民網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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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喔,我慢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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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新聞大陸多的是 沒啥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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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者違法亂紀 人民網既然登出這則新聞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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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中央要整頓地方上的官僚腐敗 放出口風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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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在輿論上也好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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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是大好氣象 以前不報 現在報了說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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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呀,就是公安問你一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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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或美國之音就是謠言,信的就是沒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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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IQ卡;人民網就是進步,就是中央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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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這麼大 執法司法部門當然會有以公夾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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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行為 這並不是中央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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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擁戴並護航這種行為,就是中央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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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明明有1.5倍以上利潤,最高可達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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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推給中央,爛的推給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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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還有人要跳樓自焚玩炸彈,真是貪念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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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14倔人 司法部門不出點問題才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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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總統都A錢進去了 我也沒說全臺灣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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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錢騙錢的小人啊 所以這篇文章也說明不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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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司法部門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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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司法部門?? 中國有司法部門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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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麼說 我也可以說臺灣總統都有人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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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有總統?臺灣有總統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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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物好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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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有總統啊 不過中國有沒有司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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