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前途由誰決定?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atcbs (上善若水)》之銘言:
: : 我想詢問眾位達人一個問題。
: : 當然,我學識淺薄,一直搞不懂應該怎么談這個問題。
: : 之于一個地區的獨立、與另一個地區的合並,是一個怎樣的定義?
: : 各位達人,請給出如下問題的答复,謝謝︰
: : A、所謂的地區,具備何種條件可以自行選擇。
: : B、所謂的地區人民,在作出選擇后,有48%的人選擇另外一條路,這48%的人是不是要
: : 屈從另外的52%的人的選擇。
: : C、48%的人可否選擇結合起來摒棄另外的52%另作一種選擇
: : D、在尊重相對多數人的意見之后,怎么兼顧少數人的想法。我相信,民主自由應該是
: : 在不扼殺他人權益的基礎上的一種選擇
: 算了, 我答吧.
: 最基礎的問題, 其實並不是獨立或者不獨立, 而是地方政治與權力
: 架構. 民主政治當中, 政治的構成是蜘蛛網狀的, 根據每一個不同
: 的課題, 依相近的原則, 組成一個個的政治單位.
: 每個單位與單位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契約, 個人與單位的關係也是契
: 約.
: 單位的組成, 建基於受影響範圍成員的互相承認之上, 比方說, 我
: 住在「A村」, 所有影響到A村的事情都跟我有切身的關係, 而A
: 村亦承認我是這個地方的成員, 所以我會參與A村的政治, 並以這
: 個理由要求擁有投票權.
: 所以最基本的判斷方式, 就是「該政策的直接承受者有權參與決定
: 該政策的政治架構」. 你會發覺, 這是不可能強制參與的, 參與者
: 或多或少都一定是先承認和自願加入這制度, 這制度才成立.
: 因此, 只要一個範圍裡的主要成員都同意自己擁有決定該事的權力
: , 並同意及參與此制度時, 投票才有意義. 所以民主並不是投票而
: 產生的, 投票的重要性, 不及「參與者願意公正投票, 及接受投票
: 結果」重要.
: 固然你第一條問題所說的「條件」本身是不存在的, 因為根據的並
: 不是地理上的條件, 而是「參與者的共同認同」, 舉個例子好了,
: 比方說選兩岸版的版主, 你和我和這裡所有人住的地方不同. 但我
: 們還是可以舉辦一次投票去選, 為甚麼?
: 因為我們自認也互相承認對方是此版的版友, 受到版主是誰這件事
: 影響, 如果有一些人從來都不在這貼文, 他雖也是 ptt 的站友, 你
: 也會感受到, 版主對他受的影響不及你我大, 因為他只看, 沒有機
: 會受版主規制.
: 而就算版主怎選, 我們大抵還是保持互相認同及留在此版, 那我們
: 在參與投票上的理據即如此. 你可以切身代入地想, 如果有一天突
: 然八卦版湧入大量從不在兩岸版貼文的人進兩岸版, 控制兩岸版版
: 主選舉的結果, 你會有何感想, 深入想一下這原則就清楚了.
其實用BBS來舉例說明,不是一個好的事例。
治權是一個地區人員的相互達成的社會契約方式,是這個社會所普世
認同的,但這並不能解釋怎樣才能達成獨立的要件。
試想一下,塞爾維亞的科索沃地區獨立,就是基于不同民族的矛盾沖突
作出的選擇,被西方承認。但是格魯吉亞的阿布哈茲、南奧塞梯要獨立
卻不能得到西方社會和格魯吉亞的承認。阿布哈茲和南奧塞梯都是具有
獨立治權的地區,為什么在這一點上,西方采取了另外的標準呢?
這個獨立地區的決斷權到底標準在哪里?
我想,這是一個有爭議的環節,到現在也沒有解決吧?
同樣的,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區在上次獨立自決失利之后,加拿大國會緊急
通過一項法案,即魁北克要獨立必須在自決之后得到國會的投票同意。
可見,一個地區的獨立,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同意。
個人對于國家主權和地方自決的判斷也是矛盾的。包括被同化的琉球群島、
美國的印第安部落,他們的祖先失去了可以選擇獨立與否的機會,接受一種
同化教育后,卻也不愿意再談獨立的問題。這違背了程序的正義,卻得到了
一個公道的結果。現在的社會會否依然存在這樣的情況?
: 第二點, 民主是建基於「承認結果上」, 並不是屈服, 而是投到自
: 己比較不想要的結果, 也能接受這點最重要. 如果說 52% 和 48%
: 的人, 不是單純支持和反對的問題, 這其實毫無意義, 真正重要的
: 是, 是雙方對民主制度的承認程度.
: 民主精神的制度, 遇到這種情況, 並不會將重點放在「52% 我就是
: 大多數, 你要聽我話」這點上, 而更重視的是「48% 的人不同意」
: 這點, 因為民主制度的重心並不是怎樣去給予權力, 而是尊重反對
: 聲音. 當反對者接近一半的時候, 這意味著這結果即使是「理論上
: 的大多數」, 也有近半的反對者, 是不穩固的多數. 弱勢多數.
包括台灣在內的,我想大多數人還是在追求超過50%的結果。為了這個
結果而「不懈努力」。一個好的民主制度,應該在于尊重大多數人決議
的時候,來照顧少數人。但從阿扁時代和現在的國會現狀,並無這種
情形出現,多數強勢展現表決,少數暴力抗爭,我想對于民主的闡述
和理解,也還是停留在「少數服從多數」的結果論階段、
: 因此, 遇到這種情況, 往往會傾向將議題再議, 給予公眾多點時間
: 去討論, 在尋求更明確方向後下次投票. 「大多數」並不是指多過
: 一半, 而是指「社會採取這決定也不會產生嚴重分裂」才叫大多數
: 的情況. 所以民主並不單靠投票就可以完成的, 而是一整套對待不
: 同意見的原則.
: 52% > 48% 迷思在於專制主主義的思想, 專制主義強調「我是較強
: /較正確/較多人」, 因此另一方應該聽從命令. 民主主義卻是在於
: 盡量取得同意者的支持, 以及盡量得到不同意者的諒解. 支持者會
: 負責進行政策, 反對者也接受結果, 但同時監察支持者的失誤. 事
: 實上支持者和反對者都是在合作, 而不是敵對.
但從阿扁強勢主導台灣的8年,所推動的裂痕手法,無一不是展現你所
說的「我是較強/較正確/較多人」的專制主義。
試問一下,現時狀態下的台灣國會,是怎樣強調這種民主的決策的?
是怎樣的規避多數暴力的?
: 情況就像打麻雀, 要打臺灣牌還是廣東牌, 自是少數服從多數, 但
: 是就算你有三個人說要打臺灣牌, 你還是得說服剩下那個人去打,
: 如果結果是雙方變成敵對, 他跑掉你只會三缺一.
: 第三點上, 「選擇結合起來」這件事問「可否」本身之前, 這問題
: 其實有問題的, 這問題的答案完全是「可」, 反而還有甚麼可能會
: 導致「否」? 即使在專制國家當中, 不用 48%, 如果你能夠將 20%
: 的反對者結合起來, 已足夠發動一場消滅現有專制政權的內戰了.
: 民主制度一旦出現有兩方都有足夠的力量, 互相都不能承認輸給對
: 方, 杯葛選擇或者否認結果, 民主制度即時崩潰. 民主只能建立在
: 互相承認之上, 一旦互相不承認, 則根本就不會有民主制度, 而是
: 分裂成兩個制度, 兩個政權, 兩個國家.
: 看到這一點你就會理解到, 獨立運動或分裂成兩個國家, 正是源自
: 「這同一群人的衝突大到無法處於同一體制裡」, 這才是重心, 如
: 果你和我和某人, 三人互相見面就斬, 就算你叫我們投票解決問題
: 都是多餘的, 因為我們即使只有三人也無法相容於同一體制裡. 如
: 果我不服從你們兩人的投票結果, 我也不可能成為這制度的成員.
: 因此民主會產生分裂, 這裡其實省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就是「雙
: 方的立場和利益有強烈的衝突」, 在專制之下並非沒出現這件事,
: 而是強勢方會使用武力鎮壓弱勢方. 嚴格來說, 是將弱勢方消滅.
: 專制有能力治標, 但治本則和專制與民主無關, 而是怎樣調解這種
: 衝突.
以上所說,自是讓人非常感動。但是試想一下,美國發生國內戰爭,
正是南方和北方對于黑奴認知不同不可調和的矛盾造成,最后決定權
還是在于拳頭。當然,這也是為了維護整個國家的完整性。所以,
矛盾不只是專制威權體制的專利。
你上述所說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大多數還是沒有一個規范的準則和標準
譬如法案,或許很多時候正是討好了51%,就像法國的驅逐吉普賽人。
這對于吉普賽人就是一種非常的不公道。
其實一個好的民主制度的建立是對這種社會契約的認同感。認同感愈強,
就愈不會有不滿的感覺,認同感愈弱,就愈有被宰割的感覺。而且,
這種民主制度的維護在于社會公德和社會責任的建立。我懂的也樂意與
大家分享我所有,而不是處處維護自身利益。更不會團結所謂的多數
去洗劫少數──印尼排華不就是這種多數暴力集中展現的一次嗎?
: 比方說, 我是甲民族, 我和你乙民族住在一起, 我跟你不同民族,
: 是否就不能共處一個體制裡? 不是的. 比方說, 我甲民族說的是英
: 語, 我要求你們乙民族以後也要改用英語當母語, 那你反抗, 就形
: 成「不可調解的衝突」, 你不屈服, 我不讓步, 我跟你的民主體制
: 早晚會分裂消失, 而變成兩個國家.
不一定,這種說法我不認同。民族沖突在現時世界范圍內表現的很多,
但真正變成兩個國家的能有几個?
: 但倒過來說, 雖然你是弱勢, 但我覺得, 你不改母語也沒甚麼不好
: 嘛? 再給你一點的好處, 而你認為跟我在同一體制下, 還是可以坐
: 下來談. 則即使你我民族不同, 文化不同, 體制還能延續.
: 所以重心你會發覺是價值衡量的問題, 當我覺得「要你跟我說英語
: 」不及「維持你我合作關係」重要, 即使我是強勢, 但為了維護跟
: 你的合作與友善關係, 我為了後者放棄前者, 也就是我重視民主的
: 價值多於個人的喜好時, 你我就不會有分裂的問題.
: 民主制度其實就像婚姻, 結了婚之後你不懂和人相處, 就會產生離
: 婚危機, 所以民主只提供框架, 容人之度是民主的精神所在. 一旦
: 沒有容人之度, 整個社會彌漫著太過自私橫蠻的風氣話, 民主則自
: 然就會消失而退化成專制.
: 腐敗的民主最終會退化回專制, 民主並不是永生不死的.
: 以上應該已答了第四點, 事實上, 民主並不是想兼顧少數人想法的
: 問題, 而是少數人從來在制度中也有影響力的, 他們雖然在一個課
: 題上是少數人, 但在另外的課題上可以是多數人.
: 民主並不是處理單一課題, 而是所有課題, 四個人出去, 同樣是我
: , 我可能在選擇玩甚麼時是多數(例如唱 KTV), 但去到餐廳點菜我
: 可能是少數, 可是去到 KTV 決定唱甚麼歌, 我又是多數.
: 餐廳點的菜是日本菜可能我不喜歡吃, 但我也因為 KTV 是我喜歡的
: 活動, 所以也接受了吃我不喜歡但大家喜歡的日本菜. 有一得, 有
: 一失, 民主就是這樣運作------其實跟你平時跟朋友相處是一樣的,
: 不會有人完全如意, 也不會有人完全失意. 在不同課題上互相遷就.
: 所以, 你會發覺, 明白「待友之道」就可以知道民主是怎運作的,
: 民主的本質, 乃是「待民如友」的政治, 而專制是上司對下屬的政
: 治.
: 獨立運動的出現就像朋友絕交, 而這會是冰封三呎非一日之寒, 就
: 像一起出去, 既不玩我想玩的東西, 也不吃我想吃的東西, 甚至我
: 抱怨兩句就被罵一頓, 唱 KTV 時大家只顧點自己愛唱的, 最後我
: 「不跟你們玩了」.
: 這樣才有可能產生獨立運動, 你可以看到這根本很難產生, 而且去
: 到這地步時, 往往支持和反對者的分歧並不很大, 反對者不想獨立
: 並非因為比較親近, 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從問題中, 我認
: 為你的假想是, 支持者和反對者是敵對的, 反對者非常不願意接受
: 支持者的支配... 但真實的情況往往是, 其實反對者和支持者是相
: 比於外人, 都是站在同一陣線.
這是「統一戰線」和「主要矛盾」的理論,當然這要看他怎么權衡這
種矛盾,時間在改變,我想這種同一陣線也是可能發生變化。
: 也就是說, 你看到朋友為一件事吵得很激烈, 你參一腳跑去罵其中
: 一人, 很有可能你會發現他們一致槍口對外先打你一頓. 當然他們
: 可以再拆伙, 但「拆伙」其實是衝突和分別很大時才會產生的事情
: , 而這是之前發生了很多事才會有的, 而不是突然產生的.
也有可能是我和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大吵一架。
: 所以這種投票, 本質是他們是在互相商討怎樣對待外人, 而不是互
: 相扼殺對方... 獨立的一方不能獨立, 或者反對獨立的一方反對獨
: 立, 是不會去到「被扼殺」的境地的, 因為還有很多別的議題大家
: 還等著商議, 這只是其中一個.
: 因為如果這地有民主政治, 這意味著這地已經不再受他人所支配了
: , 這地的資源, 土地, 一切的東西, 無論怎樣都已經由這土地的人
: 所擁有. 獨立只是更改名義, 不獨立, 這些資源的使用權利也不會
: 流進任何別人手上, 這意味著獨立與否實際的影響不大, 而是一種
: 符號型的宣示.
: 註: 這已是最淺白的解法了, 如果還是看不懂, 你應該找專書去看.
: 註2: ...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答了錯誤的答案, 越搞越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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