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是真的嗎?一天寫十幾首歌……
我在奇摩知識看到的:
原文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110808313
其中有一段:
『基本上唱片公司自己會成立一個專門寫歌的部門
聘請的都是以創作為業的老師群
而他們大都是以簽創作經紀約的模式為公司貢獻己力
通常他們都有平均半小時完成一首詞曲完整的歌的實力
假設一天工作八小時一天起碼完成十六首
以大數法則博取剛好要出片的製作人青睞』
其中,我相信創作老師們,半小時完成一首完整詞曲絕對不是問題
但……每天工作八小時,『起碼』完成十六首?
我真的對這句話存疑。
大家覺得這有可能嗎?
寫歌可以這樣,像做家庭手工一樣,馬不停蹄的嗎?
另外他還說:
『賣斷的作品一出去只能掛別人的名字
對外不能宣稱哪首是自己寫的,而且買斷人有修改的權利』
這怎麼跟我所知道的法律不一樣……
如果真是這樣,豈不是現在看到的很多作曲人都不是原作曲的人了?
希望有圈內人出來解答一下我的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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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52.126
※ 編輯: easylylove 來自: 203.70.52.126 (03/0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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